广东省民革建议简化粤港澳出入境手续

读特记者 李明 文/图
2020-01-02 19:52
摘要

1月2日,记者从广东省民革提案情况介绍会获悉,今年省民革拟向政协第十二届广东省委员会第三次会议提交34件集体提案,注重突出民革特色,问题导向鲜明。

1月2日,记者从广东省民革提案情况介绍会获悉,今年省民革拟向政协第十二届广东省委员会第三次会议提交34件集体提案,注重突出民革特色,问题导向鲜明。其中建议,简化粤港澳出入境手续,进一步便利大湾区居民往来。

今年省民革拟提交的34篇提案主要包括《关于创新发展大湾区航运服务产业的建议》、《关于优化粤港澳大湾区营商环境的税收合作建议》、《关于促进广东省引进台湾籍教师融入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建议》、《关于建立粤港澳大湾区争议解决中心的建议》、《关于简化粤港澳出入境手续,进一步便利大湾区居民往来的建议》等,涉及“三农”、促进祖国和平统一、社会治理、健全法制方面的课题成果有17份,彰显了民革在“三农”“社会法制”“祖国和平统一”三大参政议政重点领域的优势;涉及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提案有9份,涵盖了航运服务产业、都市休闲农业、青年创新创业、税收合作、民商事争议解决、智慧城市等大湾区建设的多个方面。其他集体提案还涉及区域协调发展、产业规划、民生保障、资源环境、历史人文和自然遗产保护等领域,问题导向鲜明,集中体现了民革集体智慧。

民革广东省委会副主委熊水龙表示,省民革聚焦建设粤港澳大湾区、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推动广州“四个出新出彩”、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乡村振兴战略、生态文明建设等重大问题深入调研,想方设法增强参政议政工作的前瞻性、系统性、实效性。

提案《关于促进广东省引进台湾籍教师融入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建议》透露,目前,据不完全统计,引进台湾籍教师的广东省高校主要分布珠三角的9个城市,包括广州大学、深圳大学、清华大学深圳国际研究生院、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研究生院、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北京师范大学-香港浸会大学联合国际学院、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中山职业技术学院、东莞理工学院、东莞理工学院城市学院、广东科技学院、中山大学新华学院、东莞职业技术学院、惠州学院、肇庆学院等高校,约280名。

该提案指出,台湾籍教师在融入大湾区建设方面存在的一些问题,主要是对政策内容不了解、教师数量存在流失、科研支持力度不足、联谊范围狭窄活动单调等。建议:全面宣传惠台政策内容、搭建创新创业交流平台、鼓励引进优势专业教师、拓宽联谊渠道活动形式。

该提案提到,对于台湾有优势的专业性高端人才,出台相关的人才引进、科研支持等政策,以解决需求为主,着力引进机械设计、半导体、体育、艺术类等台湾籍教师更有优势的专业或方向,为大湾区经济服务。加强对台湾籍教师参与科研项目的支持力度,在项目申报、资金支持、专利评定等方面给予同等待遇。

提案《关于简化粤港澳出入境手续,进一步便利大湾区居民往来的建议》称,我省是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重要责任主体,深化粤港澳创新合作,构建开放型融合发展的区域协同创新共同体,推动三地协同发展,人员往来便利化是题中应有之义。相对于完善便捷的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推动生产要素高效便捷流通在大湾区建设中更为重要。粤港澳三地社会制度不同,法律制度不同,分属于不同关税区域,要提升市场互联互通水平,实现生产要素高效便捷流动,需要有序提高粤港澳三地居民往来通行证使用便利化水平,为湾区符合条件的三地居民开展商务、科研、旅游、探亲等提供更加便利的签注安排,逐步形成粤港澳大湾区社会共同体内的人员自由流动。

该提案认为,由于目前内地居民往来港澳主要适用201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管理法》和1986年《中国公民因私事往来港澳暂行管理办法》(简称《暂行办法》),《暂行办法》自1986年实施至今已经三十多年。香港、澳门回归后,内地居民往来香港、澳门管理工作遇到了许多新问题,《暂行办法》已不适应当前形势发展的客观需要。如目前内地居民往来港澳的签注有探亲、商务、团队旅游、个人旅游、逗留、其他6种,签注种类繁多,商务、旅游签注分三个月1次、三个月多次、一年多次三种,每次逗留不超过7天;普通探亲签证一般为三个月一次签注,每次逗留14天,如此复杂的签注种类与停留时间已不适应当前大湾区内部人员往来的需要。因此,简化内地居民往来港澳签注种类、统一各类签注在港澳停留时间、细化执法规则等,亟须尽快出台一部新的往来港澳的管理法规予以规范。

在港澳的外国人入出境方面,该提案指出,目前,在港澳的外国人有几种途径可以入境:一是向外交部驻香港、澳门特派员公署申请签证;二是向我省口岸签证部门申请签证;三是通过外国旅游团144小时入境便利政策。上述途径在存在一些问题,如在特派员公署申请签证耗时较长,签发有效期和次数较少;144小时便利政策限制较多等。随着大湾区人员往来越发频繁,现有政策无法满足他们的实际需求,不利于深化粤港澳在大湾区内部的交流合作。

相对而言,湾区的内地居民到港澳,目前适应的还是全国性规定,该提案建议,省政府、港澳办及出入境管理局及时 向中央及主管部门反映广东在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中遇到的新情况,争取中央支持广东先行先试,在《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框架内,出台简化出入境的政策措施。根据湾区建设发展规划,以香港、澳门、广州、深圳四大中心城市作为区域发展的核心引擎。为深化合作交流,建议先行先试,首先批准广州、深圳两市户籍居民实行”一签多行”政策,简化内地居民往来港澳签注种类。建议改变以前按事由区分的做法,统一按往来地区的签注有效期以及次数予以区分(有效期可分为6个月、1年、3年;次数可分为1次、2次、多次),从而简化签注种类。

目前,内地居民持旅游签注赴港澳只可停留7天,而赴台湾则可停留15天;内地居民持不同类型的一次签注赴港澳,停留的期限也不同,探亲与其他签注为14天,其余为7天,容易造成混淆。该提案还建议,将内地居民赴港澳一次签注的停留期限和商务签注的每次停留期限统一为15天。研究放宽因公赴港澳人员审批管理办法,对湾区广东9市地方和部门人员,因公往来港澳的年度限次,不与出国次数合并计算。

编辑 刘桂瑶

(作者:读特记者 李明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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