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开始受理申请!深圳湾科技生态园人才住房项目启动配租
读特记者 窦延文
2019-12-26 11:00

12月26日,深圳市人才安居集团启动深圳湾科技生态园人才住房项目配租工作。据悉,此次面向领军人才和园区企业、市总部企业、南山区总部企业在职人才配租,共提供房源396套。

据介绍,本次配租深圳湾科技生态园人才住房项目,位于深圳市高新南区白石路与沙河西路交汇处,共396套住房。其中面向领军人才供应房源共20套,其中二房户型10套(建筑面积约80㎡)、三房户型10套(建筑面积约110㎡);面向园区企业、市总部企业、南山区总部企业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在职人才(下称“在职人才”)供应房源共376套,其中单身公寓88套(建筑面积约40㎡)、二房户型208套(建筑面积约80㎡)、三房户型80套(建筑面积约110㎡)。

该项目基准租金如下:单身公寓为70.88元/月•平方米;二房、三房户型为73.12元/月•平方米。物业管理费为3.9元/月•平方米。此次配租申请受理时间为2019年12月26日至2020年1月9日。

据悉,经审核、公示合格并选定住房的领军人才,由深圳市人才安居集团与人才本人签订租赁合同。

免租期不超过3年,免租期满后可提出续租申请。符合届时条件的,可续租一次,续租期3年,按人才住房租金标准缴纳租金。

园区企业、市总部企业、南山区总部企业经审核合格并配租住房的,由深圳市人才安居集团与申请单位签订人才住房租赁合同。人才住房首次租赁期限3年。期满后承租单位仍有租房需求的,应当在期满前3个月内提出续租申请,并按照届时政策办理相关手续。

深圳市人才安居集团特别提示,人才住房配租实行诚信申报制度,申请单位对申请信息及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对涉嫌虚报、瞒报、伪造信息等弄虚作假行为,经调查属实的,将依法取消申请单位的申请资格并依据《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深圳市人才安居办法》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申报单位须由指定的住房专员负责具体的信息填报操作。

承租单位应当将本单位配租的条件、程序以及结果等在本单位网站或者信息公告栏公示,并将配租结果及入住人员信息报深圳市人才安居集团有限公司备案。入住人员已申请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的,应退出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册。承租单位不进行公示和备案的,将依据《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深圳市人才安居办法》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为充分利用住房资源,配租给园区企业、市总部企业、南山区总部企业的两房及以上户型至少应安排两名单身或一户家庭入住。

本批配租的房源有限,若未能满足申请单位的配租需求,敬请谅解。本次配租结束后,如仍有剩余房源,将收回另行分配。

请申请单位密切关注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深圳市人才安居集团有限公司官方网站,留意后续发布的有关通知通告等信息,并及时办理申请提交、签约等事项。凡未在规定时限内办理相关手续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本次配租。

编辑 赵偲容

(作者:读特记者 窦延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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