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自贸区三法院探索搭建“环大湾区司法服务圈”
读特记者 马培贵 通讯员 刘畅
2019-12-24 13:10

12月24日,由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牵头安排,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珠海横琴新区人民法院在前海签署合作协议。通过探索广东自贸区法院协调协同发展新模式,助力提升区域社会治理的一体化水平。

三个法院的合作内容包括《关于构建跨域立案、跨域调解、跨域庭审和共享司法资源等诉讼服务机制的协议》、《关于中国香港地区、中国澳门地区特邀调解员资源共享和调解互认工作协议》、《关于共享中国香港地区、中国澳门地区特邀调解员的工作规程》。

前海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闻长智介绍,南沙法院、前海法院和横琴法院三家自贸区法院探索搭建“环大湾区司法服务圈”,坚持开放包容、合作共赢的理念,以机制创新为载体,努力为域内外当事人提供便捷高效、智能精准的司法服务,推动区域治理创新发展和粤港澳大湾区融合发展。

实现“跨域联动”,推动诉讼服务事项“一站式”联动办理。推行跨域立案,三协议法院在各自诉讼服务中心设立自贸区法院跨域立案服务专窗,当事人可以选择就近的协议法院提交立案申请。实行跨域庭审,当事人可以向案件管辖法院提交书面申请,经管辖法院同意后可在就近的协议法院进行案件开庭审理。推行法律文书面签互助,涉外涉港澳台案件当事人可以选择就近的协议法院,申请跨域诉讼服务窗口办理相关案件的授权委托书、送达地址确认书等事项。实行卷宗查阅互助,经卷宗存放法院核准,当事人可以选择就近的协议法院进行电子卷宗查阅。另外,三协议法院还协定了案件送达、诉讼保全、远程作证、专家共享等方面的互助,全面优化配置南沙、前海和横琴三地司法资源,为当事人提供优质、便捷的诉讼服务。

实现“共建共治”,打造自贸区开放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三协议法院联合制定了《关于共享中国香港地区、中国澳门地区特邀调解员的工作规程》,协定建立香港地区、澳门地区特邀调解员共享名册,协议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意愿将案件委托于共享名册中的调解员进行调解。同时,《规程》详细列明了跨域调解过程中关于调解协议签署、司法确认、诉调对接等工作的规范流程,推动建立更加精准化的共商、共建、共享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提升社会治理参与能力,帮助当事人高效、经济解决纠纷。

实现“智能高效”,方便当事人“一网解纷”。协议法院将以“智慧诉讼服务”为牵引,切实提高诉讼服务信息化智能化水平协助远程视频作证、听证、开庭。当事人可以选择就近的协议法院,申请远程视频作证、听证、开庭。实现融合线上线下跨域调解。当事人可根据就近与便利原则,将案件调解地点选在任一协议法院,也可以通过任意一个协议法院线上调解平台进行连线调解。

闻长智认为,南沙法院、前海法院和横琴法院三家自贸区法院搭建“环大湾区司法服务圈”,就推动诉讼服务与多元化纠纷解决工作互助协作和资源共享开展深度合作,必将大力提升南沙、前海和横琴三地司法资源的供给与应用能效,助力自贸区法院建设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和共商、共建、共享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不断满足域内外当事人日益增长的多元司法需求,不断提升粤港澳大湾区社会治理创新发展水平,助力粤港澳大湾区打造具有全球竞争力的营商环境。

编辑 张克

(作者:读特记者 马培贵 通讯员 刘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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