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查!深圳市市场监管局对校园周边售卖电子烟进行集中整治
读特记者 何泳 文/图
2019-12-17 19:40

电子烟号称“天然健康”、“排毒清肠”、“戒烟神器”,但事实果真如此吗?10月30日,国家烟草专卖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了《关于进一步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电子烟侵害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敦促电子烟生产、销售企业或个人及时关闭电子烟互联网销售网站或客户端敦促电商平台及时关闭电子烟店铺,并将电子烟产品及时下架,敦促电子烟生产、销售企业或个人撤回通过互联网发布的电子烟广告,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也开展了一系列电子烟专项监管行动。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场稽查局联合深圳市烟草专卖局走访调研了深圳市电子烟企业,并宣贯《通告》精神、敦促其及时关闭电子烟线上销售渠道以及撤回电子烟广告。市市场稽查局主动摸排线索,近期组织对电子烟企业进行执法检查,发现3家品牌电子烟企业利用其企业网站宣传招商加盟,涉嫌广告违法行为,已作立案调查处理。

市市场稽查局联合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对深圳市电子烟企业生产的电子烟烟具、烟油等产品进行风险监测抽检,共抽检33批次电子烟产品(产品覆盖面有限,相关结论仅供参考),因该产品国家强制性标准处于审批状态,参照相关标准进行了检测。

检测结论

1、本次检测共抽查到4家受检单位的7批次烟具产品,采用的标准为国家标准《电子烟》报批稿,主要针对电子烟的电池部分进行了检测,检验项目为挤压、重物冲击和热滥用。经检验,所检项目全部符合标准要求,未发现不符合标准要求的产品。经统计,7批次样品中,有5批次样品采用了企业标准,2批次样品采用了深圳市地方标准,根据本次的检验标准评估,样品的不合格风险等级为普通风险。

2、本次任务共抽取了26批次烟油样品,按照任务下达方案对烟碱(尼古丁)、邻苯二甲酸酯、重金属含量(以Pb计)等三个项目进行了检测。检测结果显示,26批次中,邻苯二甲酸酯、重金属含量(以Pb计)均为未检出,但均检出了尼古丁,含量范围为2.6×10-4~55 mg/g,其中23批次样品中尼古丁含量均高于《电子烟雾化液产品通用技术要求》(SZDB/Z157-2015)中要求的24 mg/g,产品不符合率为88.5%。尼古丁是电子烟液中的主要功能成分,可引起依赖性 (成瘾),长期吸食尼古丁,还会对呼吸系统、心血管系统、消化系统等产生危害。

下一步,市市场监管局及各辖区局将对校园周边售卖电子烟现象进行集中整治,查处各类市场主体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的违法行为,切实保护未成人免受电子烟侵害。

编辑 李林夕

(作者:读特记者 何泳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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