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家住大鹏的温某在酒精刺激下报警谎称其被强奸。最终,其因谎报案情被大鹏警方处以训诫并处罚款。
近日,大鹏警方接到一女子报警称,其在大鹏新区建设路某馄饨店被陌生男子强奸并扣留。情况紧急,指挥中心立即指令附近警力赶赴现场处置,民警到场后却发现该店铺早已关门打烊,现场及周边均未发现报警人,反复拨打电话显示已关机。为尽快找到报警人,警方连夜开展技术研判,随后锁定了报警人居住的小区。但当民警找上门后发现,报警人温某(女,26岁)由于喝醉酒,精神还处于亢奋状态,民警当即决定将其带回派出所醒酒并作进一步调查。
次日上午,酒醒后的温某懊悔不已。原来,其前晚与朋友聚餐,因为失恋喝了不少酒,当回到住处时发现没带钥匙。“没带家钥匙就去派出所住一晚。”朋友开玩笑道,在酒精刺激之下,温某没有多想便拨打了110并虚构其被强奸,不料朋友一句玩笑话却成了真。目前,温某因谎报案情被大鹏警方处以训诫并处罚款人民币500元。
编辑 黄泽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