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单车怎么管?人大代表、企业代表、市民代表建言献策

读特见习记者 戚金城 文/图
2019-12-09 21:39
摘要

12月9日,深圳市司法局组织召开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管理立法听证会。

12月9日,深圳市司法局组织召开互联网租赁自行车(以下简称“共享单车”)管理立法听证会,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市民代表、相关行业代表、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经营者代表等参加,主要针对投放总量、区域性经营等4个焦点问题展开探讨。

2016年10月,共享单车进入深圳,行业发展经历了爆发式增长到快速回落的过程,目前已日趋稳定。与此同时,共享单车的快速发展也滋生了乱停乱放、影响市容甚至“单车坟场”等问题。虽然相关部门采取的一系列措施具有一定成效,但因既有法律法规对共享单车管理难以全面适用,管理效力不够,且企业、用户、社会各方的权益和责任不明确,行业健康发展仍面临很大挑战。

据了解,本次立法拟采用“人大立法+政府规章”的模式。其中人大立法《深圳市经济特区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若干规定》解决车辆投放数量控制和必要的执法手段问题;政府规章《深圳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解决规范管理和监督管理等具体问题。

记者从会上获悉,此次听证会主要从共享单车控制投放总量是否可行、区域性经营是否可行、企业的运营监管、对用户的监管处理等4个方面展开。市人大代表杨勤表示,共享单车是一项系统性工程,涉及多各方面,要用系统的思维来管理。他认为,投放需考虑平衡问题,企业要评定投放量,且政府要对此监管。此外,他表示可将用户和企业纳入社会征信。摩拜公司代表称,摩拜支持总量控制,并呼吁全行业理性发展,停止过量投放。

值得一提的是,针对是否实行区域性经营的问题,听证代表们大多不同意分区经营。“骑共享单车到区域边缘时,我不能一边看手机导航,一边掌握能骑多远。”市民刘先生表示,若分区经营,还可能会增加用户出行成本,影响骑车体验。

市民张先生表示,建立“随手拍”监督体系对用户违规骑行、乱停乱放、恶意破坏等现象有一定的遏制作用。听证代表们建议,应该采用综合整治的手段,让政府、企业和用户共同探索共享单车的管理。

见习编辑 关越

(作者:读特见习记者 戚金城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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