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统计普法宣传 营造依法统计氛围 全国统计法治宣传日主题活动在新安街道举行

2019-12-09 08:41
摘要

深圳市统计局联合宝安区统计局举行全国统计法治宣传日主题活动

12月8日是《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由深圳市统计局、宝安区统计局主办的“弘扬宪法精神 助力法治城市示范”全国统计法治宣传日主题活动于12月6日在宝安区新安街道壹方城举行。与此同时,在宝安区的其余9个街道也举行了分会场活动。

《统计法》是我国唯一的一部统计法律。《统计法》的实施和普法宣传工作,有助于有效、科学地组织统计工作,推进统计工作的现代化进程,规范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各种经济组织以及公民在统计活动中的行为,保障统计资料的准确性、及时性和全面性。

为全面提升依法统计能力,大力宣传统计法律法规,介绍各项普查调查,引导社会公众参与了解统计普法宣传和统计调查工作,深圳市统计局、宝安区以《统计法》颁布纪念日为契机,举办了形式多样、市民喜闻乐见的活动,以法治宣传增强全社会的统计法律意识,不断增进社会公众对统计法和统计工作的了解,提高对统计工作的支持配合程度,营造了良好的依法统计氛围。

准确全面生动普及统计法知识

宝安区新安街道壹方城商场是目前该区人流量最大的公共场所之一。当天,在壹方城外广场,热闹的统计普法宣传活动引来了众多市民驻足观看,不少市民热情参与其中,通过展板、电子屏幕、宣传画册等宣传载体了解统计、理解统计,增强统计法治意识。

由深圳市统计局、宝安区统计局主办的“弘扬宪法精神 助力法治城市示范”全国统计法治宣传日主题活动在宝安区新安街道壹方城举行。刘安邦 摄

在活动现场互动区域,由主持人与市民进行互动,每30分钟进行一轮统计法治小知识有奖问答,并发放小礼品和统计法治宣传折页读物,普及统计法知识。

活动现场设展示区域,摆放展现深圳市、宝安区统计工作成果,反映统计对于国计民生的重要作用和国家《统计法》等内容的宣传展板,展现宝安区近年来在统计工作上的努力和发展。

电子屏幕循环播放精心制作的统计普法宣传片,同样吸引了过往市民的学习观看。

“依法上报数据是企业、公民的义务和责任。依法科学统计、报送数据的企业,可以优先享受到政府政策优惠。”市民刘先生在宝安区经营一家企业,通过现场活动的学习,他细数了企业依法上报数据的好处。

不过,如果企业蓄意编造虚假统计数据,虚报、瞒报统计数据数额较大或虚报率、瞒报率较高的,会被列入严重失信企业。

在现场,无论是通过现场的活动互动环节,还是宣传折页上生动有趣的普法漫画,都向市民准确全面地传递了遵守统计法的法律常识。

推动统计法律法规深入人心

在宝安区,除了通过深入基层扎实地开展各类宣传活动,广泛宣传统计工作,传播统计法律知识,进一步提高社会公众的统计法治知晓度,还通过持续不断的宣传教育活动,提升广大统计人员依法统计意识,营造自觉学法、守法、用法、重视支持配合统计工作的社会环境,引导各级统计工作人员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统计调查工作。

市民积极阅读统计法治宣传折页读物。 刘安邦 摄

下一步,宝安区统计局将充分利用统计年报会、统计工作会等深入学习贯彻《统计法》和《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等统计法律法规,增强区、街道、企业各级统计员依法统计的意识,进一步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保障统计数据真实性,坚决防范和惩治统计弄虚作假,努力构建不敢假、不能假、不想假的统计生态。

依法统计小知识

统计数据是反映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晴雨表”,党委政府对经济社会发展趋势的研判和决策很大程度上依赖于统计数据,因此,依法统计,把统计数据搞准确,才能为政府的各项决策提供依据,使决策更为科学。

什么样的企业需要纳入“四上”统计?

1、规模以上工业——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法人单位。

2、有资质的建筑业和全部地产开发经营业——有总承包、专业承包和劳务分包资质的建筑业法人单位和全部房地产开发经营业法人单位。

3、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业和住宿餐饮业——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业、年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业法人单位、年主营业务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住宿和餐饮业法人单位。

4、规模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①年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3个门类和卫生行业大类的服务业法人单位。②年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教育3个门类和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其他房地产业4个行业中类的服务业法人单位。③年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两个门类和社会工作行业大类的服务业法人单位。

统计法律知多少?

统计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

统计行政法规——《全国人口普查条例》《全国农业普查条例》《全国经济普查条例》《深圳经济特区统计条例》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前世今生:

1983年12月8日,新中国第一部《统计法》颁布。

1984年1月1日,《统计法》正式实施。

1996年5月15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对《统计法》进行了修改。

2009年6月27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对《统计法》进行了修订,新《统计法》2010年1月1日正式实施。

●这些都属于统计违法行为:

1.拒绝提供统计资料或者经催报后仍未按时提供统计资料。

2.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

3.拒绝答复或者不如实答复统计检查查询书。

4.拒绝、阻碍统计调查、统计检查。

5.转移、隐匿、篡改、毁弃或者拒绝提供原始记录和凭证、统计台账、统计调查表及其他相关证明和资料。

6.迟报统计资料。

7.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原始记录、统计台账。

8.作为统计调查对象的个人在重大国情国力普查活动中拒绝、阻碍统计调查,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普查资料。

编辑 高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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