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张山(化名)在追求女子李文(化名)期间,提出给女方换车。张山掏了20万,李文将自己原有的小车卖掉折换了6.1万,再加上她用信用卡刷卡,斥资32.8万购买了一辆宝马车,供双方日常使用。买车后两人闹分手,围绕这辆小车的归属,双方打起了官司。
女方李文说,购买小车的20万元是张山赠送给她的,自己在双方交往期间,也花了五六万请对方旅游、给对方购买手机,这些都有银行的刷卡记录为证。而张山则坚称,自己出资20万购买了宝马车,虽然车子登记在张山名下,但自己在分手后,有权要回支付的购车款。
对于这起同居期间的财产纠纷案件,法院怎么审?
10月9日上午,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当天同时在法院大审判庭二审开庭审理的,还有另外9起分别涉及不同法律类型的案件,如:民间借贷纠纷、买卖合同纠纷、居间合同纠纷等等。
为什么10起不同的案件同时开庭审理?
今天,是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推行的新型独立合议庭迈入“周岁”的日子。从去年10月12日首次开庭至今,东莞中院的4个新型独立合议庭每个庭年平均办案数达到1104宗,其中,以审判长程春华的名字命名的“程春华新型独立合议庭”,尝试了合议庭三位法官全部参加集中庭审的改革创新,改变以往二审案件主要以承办法官一人参加法庭调查的审判模式,合议庭法官全部到场参加庭审听取当事人或证人的当面表诉,确保审判直接言词原则真正落实,满足了审判法官亲历性要求,将“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落到实处。成立一年来,办案的数量达到1200宗。
今天庭审时,程春华问双方代理律师:“这宗案件你们是否接受调解?”
男方张山的代理律师表示:“我的当事人接受2万元的让步,可以让对方只退回18万元。”
女方李文则当庭表示:“是男方的过错导致分手,我只愿意退2万元给他。”
对此,程春华给出了建议:“你们双方看看能不能调解,18万我认为有点高了。别说这车现在值不值那么多钱,而且对女方来说,如果不是男方主动提出给她打款换车,人家开着原有的车,也不是非要加钱换‘宝马’。我建议双方根据实际情况都让一让。”
最终,这起案件因男方迟迟未到庭,双方对于20万车款的性质认定存在巨大分歧,该案仅进行了庭前调解,将另外择期审理。
据了解,东莞中院推出的新型独立合议庭旨在通过创新,为全国法院解决案多人少矛盾、法院领导回归审判一线等提供样本,在“推进繁简分流”、“促进当庭宣判”、“推行裁判文书繁简分流”等环节也为全国法院推进司法资源优化配置,给出有效的实践参考。
相对于有些内地法庭一个案件磨一天的办案效率,这样的节奏他们可能无法想象。
庭审过程中,坐在审判长位置上的程春华,更像个大家长而非大法官,不生硬套用法律条文,而是结合案情以及案件证据,用“家长里短”的说解方式,让双方接受法官的司法裁量。
经过3个半小时的开庭,10宗案件中有3宗当庭作出判决,2宗调撤,2宗案件因争议较大双方当事人要求给时间继续调解,1宗案件申请鉴定需要庭后合议,1宗案件因委托人不符合资格择期再开庭,还有1宗案件因一方当事人本人未到庭影响主要事实的认定,择日再开庭审理。
见习编辑 耿超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