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的发展离不开法治的引领和保障,深圳的法治离不开改革的全面深化。图为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放日活动。读特记者 何龙 摄
提要
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改革开放,必须继续坚持改革与法治“两轮驱动”,以法治方式凝聚改革共识,以改革精神统领法治建设。
全面深化改革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当代中国的两大发展任务,也是新时代中央赋予深圳的两个重要使命。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讲,“改革和法治如鸟之两翼、车之两轮”,深圳的发展离不开法治的引领和保障,深圳的法治离不开改革的全面深化。《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意见》发布,“先行示范区”赋予了深圳作为改革开放“试验田”新的时代使命。
一、通过法治推进深圳的改革开放,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我们要实现经济发展、政治清明、文化昌盛、社会公正、生态良好,必须更好发挥法治引领和规范作用。”
第一,法治引领和规范经济发展。在经济创新发展和市场规制方面,2018年深圳制定了国内首部以城市为整体建设单元的自主创新示范区立法——《深圳经济特区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条例》;为了应对改革需求,制定《深圳经济特区知识产权保护条例》《深圳经济特区食品安全监督条例》等多部特区法规。
第二,政治文明离不开法治。根据国家“放管服”改革的需要,2018年深圳继续通过人大常委会决议方式对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需要但还来不及修法的法规,采取暂停部分条款适用或暂时调整部分条款适用的方式,使改革于法有据。例如,根据反腐倡廉、保障公共资产的使用安全与效益的需要,修订《深圳经济特区审计监督条例》等多部法规和法规性文件。
第三,深圳注重依靠法治促进精神文明建设。继陆续出台《深圳文化创新发展2020(实施方案)》《深圳市民文明素养提升行动纲要(2017-2020年)》等纲领性文件之后,2018年深圳又修订《深圳经济特区促进全民健身条例》,鼓励市民积极参加全民健身活动。
第四,深圳充分认识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近年来一直坚持质量引领、创新驱动、转型升级、绿色低碳的发展路径。继2017年对《深圳经济特区环境保护条例》等16项法规进行修订之后,2018年深圳又陆续对《深圳经济特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深圳经济特区环境保护条例》等16项有关生态环境保护的法规和法规性文件进行了修改。
二、通过法治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打造深圳的城市竞争力
深圳的法治优势就在于通过法治方式激发了全社会的发展活力、创新活力、人才活力,通过法治营造有竞争力的营商环境,打造城市竞争力。
2018年深圳市政府印发实施《深圳市关于加大营商环境改革力度的若干措施》,率先开始营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首先,修改法规规章落实“放管服”改革;其次,简化行政审批的系列措施,发布第一批100个“不见面审批”服务事项清单和《深圳市2018年推进“多证合一”信息共享改革工作方案》;第三,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出台《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实施意见》,并开展清理现行排除限制竞争政策措施的工作;第四,加强知识产权保护,2018年出台的《深圳经济特区知识产权保护条例》建立了知识产权合规性承诺、行政执法技术调查官、按经营额计算处罚标准等多项创新性制度,构建起适应深圳创新发展需要、与国际通行规则接轨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
三、以改革精神全面推进深圳的法治事业
深圳坚持法治先行。 2018年深圳再次强调要建设法治中国示范城市,使深圳成为最安全稳定、最公平公正、法治环境最好的城市之一。
第一,充分利用特区立法权,做到重大改革于法有据、特区立法主动适应改革需要。2018年,深圳及时修改和废止与经济社会发展不相符的法规,采用暂停法规性文件的适用、暂时调整和暂停法规部分条款适用的方式,为改革探索提供法治依据。2018年全年通过新的特区条例5项,修订法规23项,废止法规1项,暂时调整和暂停适用法规10项,深圳以立法保障、推动、规范改革的步伐已经越迈越大。
第二,深圳的法治政府建设一直名列全国前茅。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开展的2018年中国法治政府评估和法治政府奖评选中,深圳以总分790.13分在100个地级以上市政府中荣登榜首,坪山区申报的“构建公共信用信息应用新机制助推法治政府和诚信坪山建设”项目荣获“中国法治政府奖”。2018年深圳在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制定、执法、公共法律服务等方面持续探索和推进改革,赢得了社会各界的肯定。
第三,深圳的司法改革继续走在全国前列,助推深圳法治水平的进一步提升。2018年深圳法院深化改革,提高司法公正与效率:一是优化案件繁简分流机制,制定12类简单民商事案件裁判标准;二是实施法院购买社会化服务改革,制定《深圳市法院购买社会化服务暂行办法》;三是完善诉调对接,市区两级十个法院均引入调解组织、特邀调解员,建立诉调对接中心;四是完善在线纠纷解决平台,与街道、社区调解室连线开展在线司法确认;五是积极探索建立多元精细、公正高效的诉讼制度体系,全国首个互联网和金融审判庭——福田区人民法院互联网和金融审判庭正式运行,全国首个行政审判中心——深圳行政审判中心成立。
2018年深圳检察机关的多项改革措施顺利有效推进:一是加强公益诉讼,深圳市委市政府出台《关于支持检察机关依法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通知》,市检察院专设公益诉讼检察部,全年全市检察机关共办理公益诉讼案件719件,比上年增长13倍;二是正式开展“捕诉合一”改革试点工作,探索由同一检察官或者检察官办案组全程负责同一案件的审查逮捕和审查起诉工作的办案模式;三是探索重大案件认罪认罚适用机制,推进试点工作与服务保障非公经济相结合、与落实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相结合,为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上升为国家刑事法律制度先行提供了深圳样本与深圳经验。
第四,作为全国首批党内法规制定试点城市,深圳继续加强国法与党规的互联互动,配合推动改革举措有效运行。2018年深圳制定出台了《中国共产党深圳市街道工作委员会工作规则(试行)》《中国共产党深圳市社区委员会工作规则(试行)》《深圳市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规定(试行)》《党支部书记履行党建工作职责考核办法(试行)》《建立健全纠正“四风”长效机制规定(试行)》等5部创制性党内法规,形成基层党建领域法规全覆盖的法规体系。
第五,作为改革开放的前沿阵地,深圳继续充分利用科技、装备服务法治事业,加强现代科技手段与传统社会治理手段的深度融合。2018年深圳将科技手段更广泛地应用于城市法治化水平的提升,产生了乘数效应。
四、以法治凝聚改革共识
在新的历史节点上,深圳在改革纵深发展中破浪前行。深圳经济特区作为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起源地,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践行地,一直担负着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先行一步的使命任务。
深圳在未来的改革和发展中面临很多全新的、复杂的、困难的问题,率先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区,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改革开放,必须继续坚持改革与法治“两轮驱动”,以法治方式凝聚改革共识,以改革精神统领法治建设,为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奠定良好的法治基础、提供充分的法治保障。
(作者系深圳市社会科学院政法研究所副研究员)
编辑 张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