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套路贷”!借13万还23万,不仅被告上法院连房产都被查封
福田警察
2019-11-15 14:46

2016年,栗先生因资金周转不开,经朋友介绍向某小额贷款公司借款13万元。原以为是普通的借贷,不料栗先生却陆续收到法院传单和房产被查封的通知。

栗先生立即向深圳市公安局福田分局福保派出所报案,就这样,一场揭开“套路贷”面纱的调查由此展开……

栗先生告诉办案民警,2016年初,其经人介绍向顾某和孔某聪的小额贷款公司借款借了10万元,并签署了一份空白合同。

由于第一次借款没有出现猫腻,2016年底,手头紧张的栗先生又向对方借了3万元。但这次,顾某以制造银行流水为由向栗先生提出一个要求:他向栗先生银行账户转13万,栗先生收到钱后,再转到孔某聪账户。着急用钱的栗先生没有多想,便按照对方的要求做了。

不料,没过多久,栗先生就收到法院传票。原来,顾某向法院起诉称,栗先生借了他23万不还,要求查封他名下的财产。由于借款时签署的是空白合同,顾某在栗先生不知情的情况下,将借款金额写成了23万,而栗先生转给孔某聪的10万元,顾某如今已经不认账了。

明明拿到手只有13万,却要还23万,栗先生十分不甘心,因此并未按照合同还钱,他名下的房产也因此被查封。为此,栗先生越想越气,在一次与顾某的电话交流中,他悄悄开启了通话录音,留下了相关证据,并提交给法院。在证据面前,顾某很快退缩并撤诉。

“难道就这样让他们逍遥法外吗?”于是,差点被“套路”的栗先生向派出所报了警。

通过栗先生提供的线索,办案民警大致掌握了顾某、孔某聪实施“套路贷”的犯罪事实,随即展开侦查。经大数据分析研判,民警很快掌握了顾某和孔某聪的身份信息及落脚点。经民警多次上门对顾某和孔某聪的家属政策宣传引导,最终,两名犯罪嫌疑人主动前往派出所投案自首。

经审讯,顾某和孔某聪对其涉嫌利用“套路贷”实施诈骗供认不讳。目前,两人已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仍在进一步侦查中。

首先,网贷个人要正确应对,依法维权。如遇上“套路贷”,应保存好相关的书面或录音、录像等电子证据,向公安机关或有关司法机关报案。

其次,对于网贷企业而言,其自身要合法经营。坚决杜绝砍头息、非法催收等涉嫌“套路贷”行为;明确争议解决条款,将涉及借款人诉讼权利的条款予以特别提示;引入风险防控机制,运用技术优势采用人脸识别、大数据信用分析等减少并杜绝借用、冒用身份信息的情况发生。

最后,网贷借款人尤其是青年群体要培养诚信意识,养成信用消费的良好习惯,在电子邮箱等虚拟联系方式无实名认证的情况下,借贷之前要充分考量违约成本,杜绝“白借白花”“反正失联”等侥幸心理。

编辑 康佳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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