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律在身边|退休或转岗,就能免于问责?

读特记者 杨丽萍
2019-11-03 18:55
摘要

退休近半年的老吕最近被问责了。原来,他从某国企老总的位子上退休前,当起了“甩手掌柜”,明知多家下属公司用公款购买大量高档白酒用于接待,却置若罔闻,造成恶劣影响…

【我该怎么办】

退休近半年的老吕最近被问责了。原来,他从某国企老总的位子上退休前,当起了“甩手掌柜”,明知多家下属公司用公款购买大量高档白酒用于接待,却置若罔闻,造成恶劣影响。前不久,案件被严肃查处,他也被问责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老吕不解,人都已经退休了,怎么还要被问责呢?

【“纪律君”如是说】

十八大以来,领导干部退休多年后被查处的案例并不鲜见。这表明,随着反腐败不断深入,不管是退休还是转岗,都只是一个时间点,不是一条安全线,不存在过线就“平安着陆”的说法。

《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就明确提出要实行“终身问责”,即责任追究不设时限,只要出现失责,都会被问责。该条例第十六条规定:“实行终身问责,对失职失责性质恶劣、后果严重的,不论其责任人是否调离转岗、提拔或者退休等,都应当严肃问责。”

老吕作为国企老总,认为快退休了,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对下属的违纪行为不闻不问,没有站好最后一班岗,失职失责造成恶劣影响,这种责任不会因过了某个时间点而湮灭。退休前的不担责,换来退休后的被问责,老吕可一点也不冤。

【相关案例】

2013年6月至2017年9月,昆明滇池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下属企业,组织5批共40人次公款出国观光旅游,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造成不良影响。时任滇投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徐增雄履行主体责任不力,滇投公司三任纪委书记陈昌勇、潘文明、马跃基未制止和纠正滇投公司及其所属企业的错误行为,不坚持原则,而且在纪委意见栏内签批“同意”。2019年1月,现任昆明市商务和投资促进局党组书记、局长徐增雄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2018年12月,现任昆明市国资委调研员潘文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昆明排水设施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陈昌勇、滇投公司纪委书记马跃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延伸阅读】

习近平总书记说过:“不以权势大而破规,不以问题小而姑息,不以违者众而放任,不留‘暗门’、不开‘天窗’,坚决防止‘破窗效应’。”对领导干部的“终身问责”就说明,转岗不是“暗门”,退休不是“天窗”,只要失职失责,都将受到严肃问责。

党员干部切勿自我麻痹,以转岗或退休为“借口”,企图逃避责任追究。越是在这种时候越要“三省吾身”“日日掸尘”,严守纪律,做到心莫贪、手莫伸,不踩“红线”,不碰“高压线”,才能避免上演“晚节不保”的悲剧。

编辑 周宏博

(作者:读特记者 杨丽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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