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共识》: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

读特记者 秦绮蔚 通讯员 刘静静 刘丽娜
2019-10-31 20:28
摘要

10月31日,第一届中国自然保护国际论坛(2019)在1场主旨论坛和9个分论坛的基础上发布成果,形成《深圳共识》,倡议在中国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推动中国生态文明建设,共绘美丽中国画卷。

10月31日,第一届中国自然保护国际论坛(2019)在1场主旨论坛和9个分论坛的基础上发布成果,形成《深圳共识》,倡议在中国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推动中国生态文明建设,共绘美丽中国画卷。

来自中国、美国、英国等14个国家和地区约580名自然保护领域的政府官员、专家学者、社会组织代表,共同为全球自然保护工作交流分享了智慧和方案并达成共识:

全球自然保护总体形势依然十分严峻。自然保护地受到人类活动的挑战,野生动植物栖息地不断退化和破碎化,生物多样性不断丧失。持续的环境退化和污染、气候变化、灾害频发,人类面临的生态危机愈发凸显,国际社会必须采取强有力的措施,携手应对。由生物多样性和生态系统服务政府间科学政策平台(IPBES)于2019年5月发布的《全球生物多样性和生态系统服务评估报告》披露,现在约有100万种动植物物种面临灭绝的威胁,3/4的地球环境和约66%的海洋环境受到人类活动的影响显著改变。20个关于生物多样性的爱知目标中只有4个取得了实质进展。

建立自然保护地体系是保护包括物种、遗传资源和生态系统多样性的重要手段;应当对生物多样性重要区域进行评估,不断填补完善保护空缺。自然保护是全民公益事业,应当积极开展自然教育,普及自然保护理念,并将其引入各个主流经济部门的评价体系;当地社区可以在保护自然中发挥重要作用,应当引导并扶持自然保护地及周边社区可持续发展,以形成保护合力并使自然和文化得以平衡。

中国提出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并明确了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及其在中国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中的重要地位。生态文明思想的树立,有利于提升公众自然保护意识;应当弘扬山水林田湖草是一个生命共同体的系统保护理念。

会议倡议,从以下几方面加强中国的自然保护工作:一是强化构建完备的自然保护法律体系,建立以《自然保护地法》为基本法、自然保护区等单行法律法规为补充的自然保护地法律体系;二是建立包括但不限于生态补偿、转移支付及利益分享的政策机制;三是建立基于国际标准的监测体系,以评估自然保护地的有效性;四是应当加强自然保护地治理和管理方面的国际交流与合作,积极促进自然保护领域的理念、政策、科学和技术等方面的信息沟通与协同。五是促进当地社区发展,倡导社会参与和介入自然保护,积极开展提升公众意识的自然教育;六是采用科学的、先进的空间规划理念,推动自然保护地优化整合,形成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中国特色的自然保护地体系,为全球实现绿色发展和生态文明提供中国方案;七是加大对自然保护地基础设施和管理(包括但不限于车辆、设备、培训)的投入力度。

会议还关注2020年10月将在中国昆明召开《生物多样性公约》第十五届缔约方大会。该会议将审议通过2021-2030年全球生物多样性保护框架。

编辑 曹亮


(作者:读特记者 秦绮蔚 通讯员 刘静静 刘丽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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