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田区年薪40万元招人才 区机关事业单位面向社会特聘21名博士
读特记者 彭军
2019-10-29 20:50

10月29日,记者从福田区委组织部了解到,为落实粤港澳大湾区发展战略工作部署,集聚更多优秀人才、形成更强智力支撑,根据《福田区机关事业单位特聘岗位工作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福田区机关事业单位现面向社会特聘21名博士。

招聘对象、条件及有关要求

(一)招聘对象。符合本公告及报考岗位所要求条件的2018年、2019年、2020年应届博士研究生,毕业时间需在2017年9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之间。

(二)有关要求。1.具有较好的政治素质,科研能力突出,具有实干精神;2.35周岁以下(即1983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者,年龄可适当放宽;3.国内外知名院校毕业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并具备相应学历、学位。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接受报名。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失信惩戒对象;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招聘程序

(一)网上预报名和资格初审。从即日起,开放网上预报名,接受报名并进行资格初审。

(二)现场报名、资格审查和面谈。

1.现场报名点设置在北京、上海,但现场报名的同时考生仍需按要求进行网上信息填报。资格审查及面谈同步进行。

2.考生应按照《深圳市福田区机关事业单位2019年特聘博士资格审查材料清单》的顺序整理好材料,资格审查时应提供材料原件供审查人员验证,并交留复印件。

3.招聘时间和地点:北京:2019年11月6日上午9:00—12:00,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辰东路8号(北京五洲大酒店国际会议中心三层307会议室)。上海:2019年11月18日上午9:00—12:00,地址:上海市闵行区浦星公路800号A栋(上海浦江智选假日酒店一楼会议中心)。

(三)确定聘用人选

根据资格审查和面谈情况,结合岗位需求和人选的专业、经历等情况,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办理入职手续。

管理方式及相关待遇

(一)特聘人才在特聘岗位期间实行年薪制,约40万元/年。

(二)拟聘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特聘岗位劳动合同,按照用人单位要求开展工作。拟聘人员首次与用人单位签订短期劳动合同(时间为六个月),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短期劳动合同薪酬为该岗位半年期“协议年薪”的70%,试用期薪酬标准为短期劳动合同月薪酬标准的80%;短期劳动合同期满时,根据工作进展以及拟聘人员工作表现等,续签中期劳动合同,中期劳动合同签订期限三年,薪酬标准按协议年薪标准执行。

(三)根据《中共深圳市福田区委 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实施福田英才荟若干措施的通知》,此次特聘人才签订中期劳动合同后,由用人单位协助特聘人才申报“福田英才”,获得认定的特聘人才将享受相应等级“福田英才”所享有的体检、子女入学等人才待遇。根据深圳高层次专业人才“1+6”政策,用人单位还将支持并协助申报深圳市高层次人才奖励。

(四)引进的特聘人才及其家庭在本市未拥有任何形式自有住房,且在本市未享受任何形式政策性住房待遇的,协助申请人才住房。

(五)采取双向观察、双向选择,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选人用人和博士个人职业发展提供多元化选择。引进的特聘人才表现优秀的,任职满1年后自中期合同期满结束期间,可选聘到区属事业单位管理岗位或专业技术岗位。

据了解,考生应在2020年8月31日前取得符合报考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更多信息可到福田政府在线查询。

编辑  张露锋

(作者:读特记者 彭军)
免责声明
未经许可或明确书面授权,任何人不得复制、转载、摘编、修改、链接读特客户端内容
推荐阅读
读特热榜
IN视频
鹏友圈

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