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月起,东莞这些交通事故不能再等交警到现场

读特记者 刘秋伟 通讯员 程钰钊
2019-10-29 19:48
摘要

11月1日起,东莞市交警将试行新的轻微交通事故处理模式:每天早上7点半至晚上7点半,对“人无伤、车能动”、能够作快处快赔处理的轻微交通事故,交警将不再派出警力到事故现场处理。

为了实现轻微事故快速撤离,减少交通拥堵,防止现场发生二次事故,11月1日起,东莞市交警将试行新的轻微交通事故处理模式:每天早上7点半至晚上7点半,对“人无伤、车能动”、能够作快处快赔处理的轻微交通事故,交警将不再派出警力到事故现场处理。

据了解,东莞市轻微交通事故每年多达20多万起,特别是东城、长安、虎门等镇街,日均接报交通事故警情超百起,而且很多都集中在早晚高峰期。当事人希望能快速处置事故现场,市民也希望能尽快恢复正常交通,但在事故警情接二连三和高峰期较为拥堵的情况下,交警赶到现场往往需要一定的时间。

11月1日起,发生轻微事故的,110报警服务台接警人员会告知报警人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对事故现场进行拍照固定证据,快速撤离至不妨碍交通的安全地方,或直接前往就近的快处快赔点处理。同时,110接处警系统会向报警人发送报警反馈短信,告知当事人拍照固定证据的具体要求,并提供快处快赔点的具体位置链接。

当事人撤离现场后,属地交警部门会按照110的指令,及时联系当事人做好后续处理工作。

如果当事人不按110指令撤离现场造成交通阻塞的,交警部门将依据《广东省交通安全条例》第59条规定,处200元罚款。

道路交通的安全畅通需要每个交通参与者的共同付出和支持,交警部门希望广大市民朋友能理解和配合交警工作,安全驾车,文明出行,共建共享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你问我答:

1、自行撤离现场会不会被认定为逃逸?

不会!当事人报警后会收到110报警服务台发送的报警反馈短信,这是当事人报警的凭证,当事人根据110的指令拍照后,离开现场到快处快赔点或安全地带做后续处理,不会被认定为交通肇事逃逸。

2、当事人撤离现场前如何拍照?

拍摄照片的要求为:1、由车头往车尾方向全照;2、由车尾往车头方向全照;3、车辆碰撞部位;4、自己车辆损坏部位;5、他人车辆损坏部位。

3、撤离后可以到哪些地方等待处理?

当事人拍照后可以撤离到安全地带,如周边停车场、支路、辅道等,也可以直接到就近的快处快赔点进行处理。全市快处快赔点位置链接为:

http://wx.dgjj.gov.cn/DGJJWechat/staticPage/Claim.html

4、撤离后会不会没人理?

不会!市110报警服务台告知当事人撤离现场的同时,将报警信息通知属地交警大队联系报警人,跟进撤离后的事故处理事宜。

5、撤离现场会不会影响定责和理赔?

不会!当事人撤离现场后到快处快赔点通过“事故e处理”、“快处快赔”等方式进行处理,都是交警和保险共同认可的。对交通事故责任有争议的,交警部门也会跟进调查处理。

编辑 王雯

(作者:读特记者 刘秋伟 通讯员 程钰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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