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驾驶证考试对部分市民来说并非一件容易的事,有市民因此就动了买假证的“歪心思”。新修订的《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在原有处罚措施的基础上,按伪造变造情节的轻重设定了分档处罚标准。
“驾驶人如果有真实有效的驾驶证,但因为驾驶证丢失,补办了假冒的驾驶证,在本身有许可资质的情况下使用伪造的载体,按新条例将给予最轻的处罚。”市交警局综合处法制科副科长项辉告诉记者,若该情形未造成严重影响,将给予低档处罚;如果驾驶人无驾驶资质却使用本身不存在的牌证,将给予中档处罚;最严重的情形是,驾驶人本身不具备驾驶资质,并且套用其他车辆、驾驶人牌证,对牌证权利人造成影响,或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牌证发生交通事故的,将给予顶格处罚。以上处罚金额在5000至20000元之间,并扣留车辆。
据了解,新《条例》多项条款实施分档处罚,关于具体实施标准,交警部门正在征求社会意见,市民11月7日前可通过信件、电子邮件、电话、微博、微信评论区留言、门户网站等形式向市交警局反映或提交。
编辑 黄小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