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大力发展劳动者文学事业,充分发挥文学价值引导、精神引领、审美启迪等重要作用,推动劳动者文学事业迈上高峰, 2019年第二届“全国十大劳动者文学好书榜”评选已于近日启动征书,作品征集截止日期为11月10日。11月30日将在深圳书城宝安城华夏星光影院举行颁奖典礼。
本次活动以“时代文学典范引领”为主题。是由深圳市宝安区宣传文化体育发展专项资金资助的公益性文化活动。奖项设置“全国十大劳动者文学好书榜” 10本, “全国十大劳动者文学好书优秀出版社”2家, “最受网民喜爱的全国劳动者文学好书”5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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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年度好书榜的参选作品必须导向正确,内容健康,追求真善美,弘扬正能量。参选作品须是2017年到2019年在中国大陆出版发行的文学书籍。已进入首届好书榜榜单的图书不在本次参选作品的范围之内。年度好书榜作品在参选作品中评选。参选作品应无版权之争,因版权问题引起的纠纷和损失,由推荐单位和申报个人负责。县级以上(含县级)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作家协会、报社、杂志社(含内刊)、出版社以及民间文艺社团,均可推荐作品;作者本人也可以推荐自己的作品。
推荐单位或个人须填写加盖公章的“参评作品推荐表”、“版权责任书”(个人推荐无须加盖公章,但须本人签名),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个人推荐)、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单位推荐)、参评图书10本,上述所有材料须提供电子版和纸质版。表格下载请打开以下链接收入提取码下载:https://pan.baidu.com/share/init?surl=GTVS0Mrkt4JOlDdHGvFSUg,提取码:n8ra。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ba_szldzwx@163.com。
纸质版材料一式两份寄至: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新桥街道中心路89号深圳书城宝安城客服中心(不接受快递到付)。
评奖流程
1、参评资格审核(11月10日—15日)
由评选办公室对参评作品进行审核,凡不符合出版导向与参评条件的参评作品不予推荐。
2、初评作品(11月15日—18日)
由评选办公室聘请知名文学评论家、行内专家组成评委会对作品进行严格评审。
3、终评作品(11月29日)
由评选办公室聘请知名文学评论家、行内专家组成评委会对作品进行严格评审。
组织机构
指导单位:
广东省文学院
主办单位:
深圳市读书月组委会
深圳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深圳出版集团有限公司
承办单位
海天出版社
深圳书城宝安城实业有限公司
深圳劳动者文学(宝安)创作孵化中心
评委团
叶 辛:中国作家协会副主席、著名作家
叶延滨:中国作家协会全国委员会委员、诗歌委员会主任、著名作家
王 山:《中国作家》杂志前主编、著名作家
程绍武:《中国作家》杂志主编、著名作家
杨 克:中国作家协会主席团委员、《作品》杂志社社长、著名作家
宗仁发:中国作家协会全国委员会委员、吉林省作家协会专职副主席、《作家》杂志主编、著名作家
尹昌龙:深圳出版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深圳读书月组委会办公室主任,深圳市阅读联合会会长、著名文化学者
熊育群:广东省文学院院长、鲁迅文学奖得主、著名作家
祁 人:《诗歌地理》杂志总编辑、著名作家、评论家
李 扬:北京大学中文系教授、博士生导师、著名评论家
卢卫平:广东省作家协会诗歌委员会副主任、《中西诗歌》杂志主编、著名作家、诗人
聂雄前:深圳出版集团总编辑、海天出版社社长兼总编辑、著名作家
赵 婧:广东省作家协会理事、深圳市作家协会秘书长、著名作家
胡野秋:凤凰卫视策划人、院线电影制片人、著名文化学者
杨宏海:深圳市文联前党组成员、专职副主席、《客家人》杂志总编辑、著名作家
唐成茂:《中国诗人》杂志主编、中国诗歌协会理事、广东省作家协会理事、著名诗人
编辑 高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