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顾客两次取消订单,怀疑对方故意为之,便将顾客的手机号码发布到微信群,编造对方是失足少女,给当事人带来困扰。近日,南山警方依法行政拘留一名侵犯他人隐私的违法嫌疑人。
10月14日8时许,西丽派出所接事主杨女士报警,称其手机号码被人发布在微信群,并恶意编造其为失足少女,导致杨女生遭到大量陌生男子的骚扰。
接报后,南山警方迅速组织警力展开调查。经过深入分析和研判,办案民警锁定从事货运业务工作的张某振有重大作案嫌疑,并确定其身份信息及落脚点。掌握线索后,办案民警于2019年10月21日晚上在南山西丽阳光工业区一出租屋内将涉嫌侵犯他人隐私的违法嫌疑人张某振(男,32岁)抓获。
经了解,嫌疑人张某振是运货业务员,杨女士曾两次联系与其合作,但均以接单失败告终。一次因装卸货原因接单失败,第二次因车辆大小问题再次接单失败,张某振认为对方是故意为之,便心生报复,故意将对方的手机号码发布到两个微信群,并恶意散播对方为失足少女。据杨女士讲述,其取消订单时张某振还没有出发,自己也通过电话向对方表达了歉意,万万没想到因自己取消运货订单便遭到对方报复。
目前,嫌疑人张某振对在网上恶意散播他人隐私,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南山警方已对其依法作出行政拘留决定。10月24日上午,事主杨女士前往西丽派出所,为伸张正义的办案民警送上一面锦旗以此感谢。
警方提醒:网络并非法外之地,擅自发布、传播涉及他人个人隐私属违法行为,必将受到法律的惩处。同时,公安机关将依法、从严查处利用微信、微博、网络论坛以及其他网络平台等渠道侵犯他人隐私的行为,请广大市民群众自觉遵守法律法规。
编辑 高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