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10月15日起,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和原产地企业备案“两证合一”改革全国推广。“两证合一”实施首日,深圳关区约7.8万家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企业通过该措施直接获得原产地证书申报资格。
“两证合一”模式下,企业在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新备案或变更备案时,可同步完成原产地企业备案,凭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直接向海关申领原产地证书。此次改革实现两证“一口受理、一次审核、一次备案”。
“两证合一”采取商务部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系统与海关总署原产地签证管理系统“总对总”数据对接方式,实现企业备案数据的自动推送、采信和确认。不仅简化了原产地企业备案流程,节约企业重复提交材料的时间和人工成本,同时可以促进企业深度了解原产地相关政策,有助于出口货物在进口国(地区)享受优惠关税待遇,提升国际竞争力。
今年1-9月,深圳海关签发各类原产地证书48万份,涉及货值970.9亿元,预计可为企业减免进口国关税约44.3亿元。深圳海关积极向企业做好原产地政策宣传解读,挖掘签证潜力,实施精准帮扶,提升优惠贸易协定利用率,使企业享受关税优惠红利。
深圳海关提醒广大出口企业,“两证合一”企业实施属地化管理,原产地签证管理系统按照企业工商注册地自动划分属地管理海关,同时默认该属地海关为企业的签证、领证机构。“两证合一”企业凭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申请原产地证书,证书的申请、签发流程和要求与现行规定保持一致,涉及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信息的变更由商务部门办理。“互联网+海关”上的原产地企业备案入口保留,“两证合一”企业可以登录查看或根据需要添加与原产地签证有关的信息。不申请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的企业可以通过上述入口进行备案。自“两证合一”实施之日起,各类原产地证书编号第4—12位由此前的“企业备案号”调整为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第9—17位”或者“组织机构代码”。
编辑 曹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