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给未成年人送来了一份“法治大礼包”。日前,由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牵头建立的成都侵害未成年人利益违法犯罪人员数据库正式投入使用,成都地区的幼儿园、小学、初中、幼儿及未成年人培训机构等教育单位,以及医疗机构、社会救助机构等,在聘用人员时,可以向行业主管部门申请查询相关信息。
这一数据库一推出,就赢得舆论场上一片掌声,它意味着曾侵害过未成年人的违法犯罪分子,将被职业禁入,将被隔绝于与孩子相关的行业之外,以杜绝“重犯”的可能性。这是给相关行业的提醒,更是对潜在罪犯的有效震慑。
未成年人是社会公认“最柔软的群体”,怎么保护好孩子们成为全社会的共同责任。要看到,之前相当数量的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多是“惯犯”所为,甚至其中有些人利用了教师、保育员以及学校保安等身份,多次、多人地侵犯未成年人;有的甚至在受到刑事处罚之后,竟然仍能“满血复活”,重新在学校、培训机构等单位找到能密切接触到未成年人的工作。这让很多家长捏了一把汗,同时,也让相关教育机构面临不小的雇佣风险。
能不能利用既有的刑事判决、行政处罚信息,打造一张关涉对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信息网,把潜在危险过滤出教育行业,让法律的严肃性不止于事后处罚?
2017年,江苏省淮安市淮阴区人民法院宣判4名涉嫌强奸、猥亵未成年人的被告人之后,通过相关渠道公开罪犯的信息,并对他们设置行业禁入。当年上海市闵行区检察院启动涉性侵害违法犯罪人员限制从业机制。而这一次成都市的步子跨得更大,录入的信息也更全面:一是信息库内容涵盖所有侵害未成年人的犯罪行为,不止于“性侵害犯罪”,还包括虐待、殴打、遗弃未成年人等罪行。二是信息库不仅集纳犯罪信息,还包括相关治安行政处罚的信息。
我国的《刑法修正案(九)》虽然规定了职业禁入制度,但主要针对的是“因利用职业便利实施犯罪”,或者“实施违背职业要求的特定义务的犯罪”,并不能完全覆盖侵害未成年的犯罪。为此,许多地方都在积极探索相关职业禁入的制度。今年年初,最高检在《2018—2022年检察改革工作规划》中明确提出:建立健全性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信息库和入职查询制度。这更让相关的职业禁入制度建设进入快车道。
有观点认为,这种查询可能导致相关刑满释放人员不能很好地回归社会。其实,法律就是要做出平衡和取舍,相关司法政策明确了“儿童利益优先”原则,相关人员的权利必须受到“扣减”,这也是全社会的共识。而且,相关的数据库也不是可以随便查询的,而是相关单位在聘用人员时,通过行业主管部门申请查询,这也很大程度地避免了相关信息被滥用。
总之,打造保护未成年人的法治信息之网,不能止于性侵犯罪,将更多有关侵害未成年人的违法犯罪信息收录其中,是题中应有之义。这样才能精准震慑,杜绝犯罪分子的侥幸心理。
见习编辑 许家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