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届慈展会主题为“以法兴善 助力脱贫”。慈展会期间,“慈善法实施:社会服务创新与可持续发展”的专题研讨会备受各方瞩目,来自政府、学界、商界等各界精英云集,共同探讨《慈善法》颁布新背景下,中国社会服务创新与可持续发展的新路径。
该专题研讨会由香港新家园协会主办、新家园社会服务中心承办。研讨会嘉宾从不同的角度对“社会服务创新与可持续发展”进行了分析阐述。嘉宾一致认为,《慈善法》的颁布给中国公益事业的发展带来新的机遇,这个领域涉及的法律问题、登记问题、筹款问题等等都将有了法律及政策制度层面的保障,行业将开始走向规范有序的健康可持续发展之路。
香港大学荣誉教授梁祖彬认为,《慈善法》的颁布会加快整个中国公益慈善事业的发展,他指出,香港公益慈善事业的形成和发展与香港的特殊历史背景有很大关系,其中免税制度是一个重要环节。随着中国《慈善法》的颁布,这一重要制度也将在全国范围推广开来,越来越多的企业将投入到公益慈善事业中。因为投入慈善公益事业,是企业社会责任的体现,而其本质是对企业的“品牌投资”,社会大众更乐于接受在公益事业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企业。香港现行上市公司每年都要有CSR报告,将结果公之于众,给企业带来良好的社会效果。
清华大学邓国胜教授认为,《慈善法》的颁布给公益慈善事业带来挑战。比如筹款能力的挑战,虽然《慈善法》为社会服务机构募集社会资源打开了大门,有可能改变社会服务机构收入来源过于单一的局面,但是社会服务机构能否抓住机遇,还面临巨大的挑战;项目管理能力的挑战,一方面,社会服务机构需要提高服务效率、质量,赢得社会的信任;另一方面也需要通过项目设计,提高项目筹款。利用互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的挑战以及信息披露的挑战,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应当定期向社会公开其募捐情况和慈善项目实施情况,应对这些挑战会促使公益慈善事业走向现代化。
在公益界深耕多年的梁佩瑶认为,《慈善法》的颁布会大大促进民间公益组织的蓬勃发展,而社会服务的创新性和可持续发展会有更多机会。
见习编辑 Lis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