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群众办实事:诉源治理、止纷息讼
深法宣 通讯员 陈南华
2021-06-08 16:06

2021年6月7日上午,在坪山区法律援助中心的工作人员和志愿律师的共同努力下,成功调解了一宗建筑工地工人受伤的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

申请人李某系天津某公司承包的坪山区某某工地项目上的工作人员,因日常工作中受伤,住院四个月,李某因人身损害赔偿问题多次与建筑工地、承包人、分包人公司协商解决,也向劳动管理办、安监办反馈希望其介入解决纠纷,但均协商未果,双方均无法就人身损害赔偿达成合意。无奈之下,李某至该区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欲通过提起民事诉讼解决其纠纷。

为有效推进诉源治理、止纷息讼,该区法律援助中心立即指派志愿律师广东生龙律师事务所文继芳协助处理本案,通过致电公司、向案件部门以及项目工地上了解相关情况,经多方磋商沟通,6月7日上午,李某与该天津某公司达成了人身损害赔偿人民币25万元的合意并签订了人民调解协议书,公司分两期履行赔偿支付义务,李某损害赔偿亦将会得到实现,当即,李某对该区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志愿律师的尽心尽责表示感谢,并对调解结果表示认可。

本案发生地在坪山区,若走诉讼途径则需提供更多的证据补充,且李某所挂靠的天津某公司并非有劳动合同以及其他合同,如提起民事诉讼会给受援人带来很多不便,坪山区法律援助中心开展了调解工作便利了受援人,更好地维护了受援人的权益,该人身损害赔偿纠纷的圆满解决,是坪山区法律援助中心开展援前调解工作中的典型案例。为深入贯彻《关于加强诉源治理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的意见》,坪山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积极构建“人民调解+法律援助”应用场景,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加强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前端化解,推进援前调解诉源治理机制。据统计,截止目前,该区法律援助中心已受理17宗援前调解申请,已达成15宗调解,帮助申请人挽回经济损失约人民币45万元。下一步,该区法律援助中心将继续深入推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着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为群众提供优质的援前调解服务。

编辑 郑双喜 审核 刘杰

(作者:深法宣 通讯员 陈南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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