坪山区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召开
读特记者 罗国淮
2019-09-11 21:14
收录于专题:深圳各区融媒

9月11日,坪山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孙新华主持召开区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对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全国人大纪念地方人大设立常委会40周年座谈会精神;会议首次听取了坪山区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并听取了尹丹、张国芳、宫清等3位市人大代表向坪山区人大常委会述职的报告;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坪山区人民政府关于水污染防治和实施三年行动计划2019年上半年进展情况的报告。

会议决定任命叶青云为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并审议了其他有关人事议题。会议举行了庄严的宪法宣誓仪式。

会议要求,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紧密结合起来,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广东、深圳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结合起来,与学习贯彻《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意见》结合起来,与第二批“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结合起来,一体学习领会,整体贯彻落实。

会议强调:一是要持续加强水污染防治工作监督,进一步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助力全区水污染防治攻坚战取得全面胜利。二是要尽快建立国有资产监督机制,进一步拓宽人大监督领域,为区人大开展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提供有力保障。三是要扎实抓好近期重点工作,进一步推进完成年度工作任务。

编辑 李林夕

(作者:读特记者 罗国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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