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起深圳旅馆业申办实施告知承诺制
读特记者 张燕 通讯员 张奎
2019-09-02 21:08

为深化落实国家“放管服”精神,广东省公安厅治安管理局制定下发《关于印发广东省公安厅关于申领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告知承诺办法(试行)的通知》,根据通知要求,深圳市公安局治安分局定于9月1日起在对全市旅馆业申办特种行业许可证实施告知承诺制。

何为告知承诺?是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申领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时,根据公安机关一次性告知其审批条件、申请材料和法律责任等内容,申请人以书面形式承诺其符合审批条件,并可在规定时限提交审批所需的全部材料,由公安机关当场核发特种行业许可证的行政审批方式。

若申请人选择采用告知承诺行政审批方式,则应当填写申请人基本信息,并对下列内容作出承诺:

(一)所填写的基本信息真实、准确、有效;

(二)已经知悉公安机关告知的全部内容;

(三)自身能够满足公安机关告知的条件、标准和要求;

(四)规定时限内提交公安机关告知的相关材料;

(五)愿意承担不实承诺、违反承诺的法律责任;

(六)所作承诺是申请人真实意思的表示。

公安机关在收到申请人签署的《告知承诺书》和相关材料后,应当当场审核。对符合基本申请条件且当场提交审批所需全部材料的,签署《告知承诺书》后,作出行政审批决定,并现场制作发放特种行业许可证;对符合基本申请条件,但申请人无法当场提交审批所需全部材料的,签署《告知承诺书》后,作出行政审批决定,并现场制作发放特种行业许可证,申请人须在60个工作日内补齐申请材料,逾期未提交全部材料的,公安机关应当依法撤销行政许可决定,并收回特种行业许可证;对不符合基本申请条件的,公安机关要当场书面告知原因。

公安机关在收到审批所需的全部材料后7个工作日内,应通过资料核对、现场核查等方式对申请人的承诺内容真实情况进行核查。发现申请人实际情况与承诺内容不符的,公安机关应当要求其限期整改;逾期拒不整改或整改后仍不符合条件的,公安机关应当依法撤销行政许可决定,并收回特种行业许可证。

对于提交虚假申请材料及作出不实承诺的申请人,公安机关将通报当地政府征信部门,将其纳入诚信记录。被相关部门列入失信人员名单、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或者发现申请人曾作出不实承诺的,不适用告知承诺的审批方式。

编辑 曹亮


(作者:读特记者 张燕 通讯员 张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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