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2日,中国医药商业协会、中国社科院经济研究所公共政策研究中心、社科文献出版社发布的《药品流通蓝皮书:中国药品流通行业发展报告(2016)》指出,在价格全国联动的背景下,药品采购价格势必会被进一步压低。
蓝皮书认为我国的药品采购具有以下特点和趋势。
一是坚持政府集中采购。国办发7号文提出“坚持以省(区、市)为单位的网上药品集中采购的方向”,在各地的药品采购中,省级平台主要发挥门槛作用,尤其是对于按照双信封评审方式招标采购的品种,经济技术标对企业的资质进行了限定,商务标则发挥了限价作用。
二是适当放开二次议价。国办发7号文指出“在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城市,允许以市为单位在省级药品集中采购平台上自行采购。试点城市成交价格不得高于省级中标价格。试点城市成交价格明显低于省级中标价格的,省级中标价格应按试点城市成交价格进行调整”。由此看出,7号文允许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城市进行二次议价。而在各地的实践中,二次议价普遍存在,但是不同地区二次议价收益的分配机制则有所不同。重庆市、三明市规定了议价收益归医院所有,浙江省则要求议价收益上缴同级财政,前者的分配机制应该更能增强医院议价谈判、低价采购的动力。
三是公立医疗机构联合自主采购。国办发7号文允许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城市以市为单位在省级药品集中采购平台上自行采购。在各地的实践中,广东药交所要求联合采购,重庆药交所对联合采购进行鼓励,上海积极探索GPO模式,三明则组成采购联盟,应该说联合采购将是一大趋势,在价格全国联动的背景下,药品采购价格势必会被进一步压低。
同时,蓝皮书指出,商保无法解决中产阶级“看病难”问题致发展遇阻。我国,80%以上的医生、病床都在公立医院,非公医疗机构尽管数量占一半左右,一些地区的病床占比超过20%,但从收入上讲,公立医院的收入占比超过90%。毋庸置疑,商业健康保险的主要客户也是公立医院,但是由于商保所占市场份额较小,其与处于垄断地位的公立医院的议价谈判能力明显不足。
蓝皮书指出,商保的客户群主要是中产阶级,包括公务员、教师等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这些人员的社会医保的补偿水平很高,一些地区的住院补偿水平可达70%至80%。中产阶级在医疗中的最大问题不是没有保障,而是没有满意的医疗服务。商业保险能够将中产阶级的补偿水平提高到90%甚至100%,但是无法提升医疗服务的质量。商保无法解决中产阶级“看病难”的问题,从而弱化了该人群购买商保的积极性。
商保进行产品设计的前提是需要积累大量的客户数据,但是当前,无论是医院还是社会医保都不愿向商保提供数据,缺乏客户数据就无法进行精算从而使其保险产品契合客户需求的能力较弱。
蓝皮书认为,我国的商保因为起步较晚,总体而言规模较小、专业化程度不足、运营模式不够成熟。当然,从另一角度来讲,商保存在很大的发展空间,可能在当前形势下,商保与药企的合作将为双方带来新的发展契机。
见习编辑 Lis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