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大力支持新能源汽车发展,购置新能源车最高奖励一万元

澎湃新闻
2021-06-05 22:26
摘要

今年海南省将继续大力促进新能源汽车消费。

今年海南省将继续大力促进新能源汽车消费。据《海南日报》报道,近日,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公安厅联合发出通知,海南省今年将继续对购置新能源汽车予以奖励,根据购车价格每台奖励6000至1万元,奖励总量不超过2.5万辆。

根据上述通知要求,奖励对象为在海南省汽车销售企业购买新能源汽车新车并在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上牌的机动车所有人,包括个人和非个人用户。

奖励对象需满足以下条件:新能源汽车主要包括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含增程式)和燃料电池汽车;必须为初次登记上牌车辆,并注册登记取得新能源汽车专用号牌;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购买,并在2022年1月15日前完成初次登记上牌的车辆(含2020年12月购买并在2021年1月15日前完成初次登记上牌的车辆);非个人用户购买的新能源汽车新车申报奖励的,车辆自初次登记上牌日期起两年内不能过户。

通知提到,按照新能源汽车购车价格分档在充电、停车、通行、保险等使用环节给予综合奖励。购车价格在10万元以下的每辆奖励人民币6000元;购车价格在10万元(含)-20万元(含)的每辆奖励8000元;购车价格在20万元以上的每辆奖励10000元。购车价格以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金额为准(换电式车辆购车价格以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与开具给机动车所有人的电池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之和为准)。新能源汽车奖励总量不超过2.5万辆,具体以奖励对象通过“海南充电桩”手机APP提交申报材料的成功受理时间排序,先到先得。

澎湃新闻注意到,2019年3月,海南省政府正式对外发布《海南省清洁能源汽车发展规划》,标志着海南成为全国首个提出所有细分领域车辆清洁能源化目标和路线图的地区。

今年2月,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曾印发《海南省清洁能源汽车推广2021年行动计划》。其中提到,今年全省计划推广2.5万辆新能源汽车。除特殊用途车辆外,全省各级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新增及更换的公务用车100%使用新能源汽车。除保留部分应急车辆及新能源汽车无法满足使用需求情况外,海南全省新增及更换的公交车辆100%使用新能源汽车。

(原标题《海南大力支持新能源汽车发展,购置新能源车最高奖励一万元》)

编辑 董雯静审读 刘春生审核 特区报-王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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