室内室外傻傻分不清?深圳一男子“室外”吸烟仍被罚
读特记者 罗莉琼 通讯员 深卫信
2019-08-07 14:46

“我以后会吸取教训,不在餐馆吸烟了。”8月6日晚上7点,深圳2019年控烟车轮战第三轮第四场走进龙岗大运片区,重点督查餐饮服务场所的违法吸烟行为。一名男子在餐厅“室外”吸烟被抓正着,被罚款50元。2014年3月1日起,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控制吸烟条例》(简称《控烟条例》)第八条规定,室内餐饮服务场所禁止吸烟。

建筑物四周封闭面积达50%以上属室内禁烟区

“50元很难赚,能不能不罚啊?我们也没在餐馆里面吸烟,这是室外啊。”该名吸烟男子的朋友说道。不过记者注意到,吸烟男子朋友口中的“室外”和《控烟条例》所规定的有出入。需要提醒吸烟者的是,根据《控烟条例》第四十五条规定,“室内”是指有顶部遮蔽且四周封闭总面积达50%以上的建筑物、构筑物内的所有空间。

而从吸烟者所处的周围环境看,建筑物四周的封闭总面积已经超过了50%。最终控烟执法人员对其做出50元的罚款。不仅是吸烟者对《控烟条例》中的室外区域有误解,该餐馆的负责人也告诉记者,餐馆大厅里是严格禁止吸烟的,以为此处是“室外”可以吸烟。深圳的控烟志愿者向该店负责人发放了控烟的宣传物料,并提醒对方按规定张贴禁止吸烟标识,切实履行场所经营主体的控烟职责。

而对《控烟条例》存在误解的远不止这一家餐馆。在一家火锅店内,记者跟随执法人员突击一楼,没有发现吸烟者,却在二楼的包厢内发现了两名吸烟者。“在餐馆一楼的大厅,人很多,我们肯定是不会吸烟的,因为影响太大,以为在包厢里可以吸烟。”一名吸烟者表示。执法人员提醒说,餐馆场所内的所有区域都是全面禁烟的,包厢也不例外。

该餐馆的经理表示,餐馆开在酒店附近,很多人出差住酒店过来吃饭,并不了解深圳《控烟条例》,刚才的那桌客人中,也有来自台湾的。“因为每个地方的控烟情况不一样,很多外地来的人并不了解深圳的《控烟条例》,而大多数长期在深圳生活居住的顾客已经知道餐馆内全面禁止吸烟了。”

控烟工作人员建议,可在进入深圳的主要交通工具上播放深圳《控烟条例》的相关内容,以起到警示外来人员的作用,如飞机、火车、大巴、轮船以及相应的交通场所和口岸等。

两条美食街仅发现3名吸烟者

“因为吸烟上电视,印象很深刻,以后会注意不在公共场所吸烟。”有吸烟者表示。在当晚的控烟执法督查行动中,执法人员突击检查了两条美食街,仅发现了3名违法吸烟者,各罚款50元。在一家餐馆内,记者注意到每个桌面说都摆放了禁止吸烟的标识。

深圳控烟协会会长高文辉对当晚的控烟情况评价说,两条美食街发现的吸烟行为比较少,同时吸烟者也比较配合,从龙岗的控烟情况来看,说明了控烟车轮战的效果相对较好。此前,他还提到,餐馆控烟存在一个误区,以为包厢是私人空间,可以吸烟,其实包厢和大厅都是公共场所,禁止吸烟。高文辉表示,场所控烟在对服务员进行培训的时候,没有明确要求客人必须把烟头灭掉,把烟盒收起来,很多服务员只是象征性的提醒,劝阻,下一步将加大这方面的控烟宣传教育。

据了解,为进一步督促深圳市餐饮服务场所自觉履行控烟职责,强化控烟执法行动,7月29日至8月9日期间,市控烟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健康教育与促进中心、市慢性病防治中心、市控烟协会以及相关执法人员联合开展控烟执法督查行动。

控烟行动,久久为功。在本轮控烟车轮战的督查行动中,将重点督查餐饮服务场所以下四个方面:1、是否按要求张贴禁烟公告和禁烟标识;2、餐饮服务场所是否建立控烟管理制度,指定控烟责任人,并培训场所工作人员;3.餐饮服务场所内是否存在违法吸烟现象,工作人员有无及时劝阻;4、餐饮服务场所室外吸烟区设置是否符合《控烟条例》要求。

编辑 张克

(作者:读特记者 罗莉琼 通讯员 深卫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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