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馆老板“带头吸烟”被抓现行,罚款50元!
读特记者 罗莉琼 通讯员 深卫信 文/图
2019-08-06 11:24

猛吸一口烟,和控烟执法人员打个招呼,再把烟头掐灭。深圳这家饭店的老板挺热情熟络,却在自家店里“带头吸烟”,最终被罚款50元。8月5日,深圳控烟车轮战第三轮第三场走进宝安西乡片区,重点督查餐饮服务场所的违法吸烟行为。

2014年3月1日起,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控制吸烟条例》(简称《控烟条例》)第八条规定,室内餐饮服务场所禁止吸烟。为进一步督促深圳市餐饮服务场所自觉履行控烟职责,强化控烟执法行动,7月29日至8月9日期间,市控烟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健康教育与促进中心、市慢性病防治中心、市控烟协会以及相关执法人员联合开展控烟执法督查行动。

5名违法吸烟者被抓,有人期待上电视

台风“韦帕”渐行渐远,深圳再次迎来酷暑天气。上周因台风天而中断的控烟车轮战,今天继续进行中。记者跟随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宝安监督局西乡所的执法人员,展开控烟执法行动。

晚上7点多,记者跟随执法人员来到一家餐馆,一进入店内就发现了一名吸烟者。面对突然而至的控烟执法人员,该名吸烟者熄灭了烟头,并表示此前餐馆的服务员有提醒他餐馆不能够吸烟。

这家餐馆的负责人也表示,店里都按规定张贴了禁止吸烟标识,记者注意到大厅里确实张贴了多张禁止吸烟标识。同时该名餐馆的负责人还表示,他在室外设置了吸烟区,当发现客人吸烟的时候都会劝他们到外面吸烟,但是每个客人的素质不一样,有些人不听。

记者注意到,在这家餐馆的门口,设置了一个吸烟区,旁边摆上了凳子和茶水,还是比较人性化。不过要注意的是,餐饮服务场所室外吸烟区要符合《控烟条例》要求,即属于室外区域,远离人群密集区域或行人必行的主要通道,符合消防安全要求,设置明显的指引标识,配置盛放烟灰的器具,设置吸烟有害健康的警示标识。仔细对比之下,该餐馆的室外吸烟区并不达标。设在出入口,且没有吸烟有害健康的警示标识。

就在控烟执法人员对该名违法吸烟者进行处罚时,这名“好面子”的吸烟者抵抗媒体曝光,最后走到了外面去,由他的朋友代为交了50元的罚款。而在另一家餐馆发现的一名吸烟者,则有些期待上电视。

“抽个烟还被摄像,会不会上电视啊?”一名吸烟者得知今天被媒体曝光后,将会上电视,还特意询问了控烟视频的播放时间,表示会准时观看。就在这家名叫“老弗兰”的餐馆内,控烟执法人员先后发现了3名违法吸烟者。加上 “带头吸烟”的餐馆老板,总共抓了5名违法吸烟者,各被罚50元。

餐馆老板“带头吸烟”,场所主体控烟意识有待强化

在“老弗兰”餐馆,接连发现3名吸烟者,餐馆成吸烟的重灾区。该餐馆的负责人表示,当晚下班后开会,将重点培训服务员的控烟意识,让他们以后在餐馆内发现吸烟行为要及时制止。该名餐馆的负责人还拍下了顾客吸烟的视频和图片,说下次以此为案例提醒顾客。

在深圳控烟的过程中,场所主体的控烟意识仍有待强化。在一家以海钓为主题的餐厅里,一进门,竟然发现餐馆老板点着烟,喝着茶,可以说“带头吸烟”。在这家店里,虽然张贴了禁止吸烟的标识,却多个地方摆放了烟灰缸,这显然在一定程度上默认了吸烟行为。

控烟执法人员提醒,餐馆等室内公共场所是全面禁止吸烟的区域,不能摆设烟灰缸,并责令餐馆整改。该店的老板姓涂,他告诉记者,平时的爱好就是钓鱼,从七八岁开始就吸烟,如今已经是一名老烟民了。不过他表示自己也知道吸烟对身体不好,接下来会尝试戒烟,同时积极整改,餐馆全面禁烟。

在本次的控烟督查执法行动中,深圳市人大代表陈锦花也加入了控烟执法小分队。她表示,从这次查处的控烟执法情况看,一家餐厅的老板竟然在餐厅内公然吸烟,发现餐厅吸烟情况又有了回潮,也说明场所的经营主体对顾客的吸烟行为存在不劝阻的情况,建议市场监管局下一步加强餐饮场所等经营主体落实《控烟条例》的执法检查。

而值得注意的是,在本轮控烟车轮战的督查行动中,将重点督查餐饮服务场所以下四个方面:

1.是否按要求张贴禁烟公告和禁烟标识;

2.餐饮服务场所是否建立控烟管理制度,指定控烟责任人,并培训场所工作人员;

3.餐饮服务场所内是否存在违法吸烟现象,工作人员有无及时劝阻;

4.餐饮服务场所室外吸烟区设置是否符合《控烟条例》要求。

编辑 李怡天

(作者:读特记者 罗莉琼 通讯员 深卫信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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