趋利避害是人的本性,社会通过给予赞许的道德机制倡导利人利己的言行,通过增加各自福利的市场机制倡导利人利己的言行,通过强制惩罚的法律机制抑制损人利己的言行。
人是趋利避害的动物。在追求个人自身利益的同时,可能给别人带来利益,也可能给别人带来损失。一般来说,利人利己是道德的,损人利已是不道德的。
人类同情共感的本性是建立道德观念的基础。比如眼看有个小孩马上要爬进一口水井,一般人都会前去营救。在相似条件下,人们会有同情共感,在相似的条件下,人们都会趋利避害,不仅自己会趋利避害,也希望别人能够趋利避害。
人们通过赞许道德的言行,批评不道德的言行,通过给予非实物与货币的好处与代价,倡导道德言行,抑制不道德的言行。
传统道德观念并非一成不变,随着科技等因素的变化会影响利害的变化,从而导致道德观念的变化。比如在中国古代,妇女“三从四德”被认为是道德的。以“在家从夫”为例,古代中国是农耕文明社会,除去土地,劳动是农耕活动主要的投入要素。男人在体力上的优势,使得他们在农业生产活动中更具生产力,因此,男人的经济与社会地位往往高于女人,所以,“在家从夫”成为古代社会的道德标准。
随着科技积累与进步,商业文明日益发展,工商业生产活动日益占据主导地位,农业生产退居次要地位。智力成为工商业活动的主要投入要素,诸如企业家才能,管理才能,技术手艺等,而体力渐渐退居次要地位。相比体力,男女在智力上的差距相对较小,在生产活动中的贡献相对平衡,在经济与社会地位上的差距也因此缩小,由此,“男女平等”的道德观念逐步取代“在家从夫”的道德观念。
道德观念提倡利人利己,主要依靠非实物与货币的道德赞许。市场也提倡利人利己,主要依靠实物与货币的直接奖励。
以买卖苹果为例,众多参与者的买卖行为决定了苹果的市场价格。从消费者角度看,对苹果价值的评价大于市场价格,就会购买。从生产者角度看,苹果生产成本小于市场价格,就会出售。
随着购买数量增加,买者对单位苹果的评价降低,直到等于市场价格,就决定了购买总量。随着生产数量增加,卖者生产单位苹果的成本增加,直到等于市场价格,就决定了生产总量。
在交换过程中,消费者获得了买者剩余的福利(使用价值减去所付价格),生产者获得了卖者剩余(所获价格减去生产成本)的福利,社会从买卖苹果的过程中,获得了交换剩余(买者剩余与卖者剩余之和)的福利。
随着科技进步,组织完善,众多商品与服务生产成本逐步降低(市场供给曲线向右下移动),买者剩余、卖者剩余、交换剩余都将逐步增加。
无论道德机制还是市场机制,约束的是人们互动自愿的行为,但社会上总会有人不遵守相应的规范,比如欺盗偷抢行为。对于这些损人利己的单方强制行为,无法以道德与市场约束,只能依靠法律制裁。
综上所述,趋利避害是人的本性,社会通过给予赞许的道德机制倡导利人利己的言行,通过增加各自福利的市场机制倡导利人利己的言行,通过强制惩罚的法律机制抑制损人利己的言行。
(作者系经济学者)
编辑 李林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