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三首”工程扶持计划操作规程出炉!资助金额最高可达1000万元

深圳特区报首席记者 吴德群
2021-06-03 20:42
摘要

支持企业加强创新,提升产品核心竞争力,促进重大技术装备、新材料、软件等领域产业链安全稳定。

6月3日,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正式披露,《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三首”工程扶持计划操作规程》6月2日起正式印发并施行,以此支持企业加强创新,提升产品核心竞争力,促进重大技术装备、新材料、软件等领域产业链安全稳定。其中,单个企业可申报单个扶持计划资助金额每年最高可达1000万元。

该规程所称“三首”工程是指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首批次重点新材料、首版次软件推广应用。“三首”指导目录由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制定,并根据相关产业发展情况进行适时调整。

据悉,申请列入“三首”目录的产品须具备以下条件:符合国家工业和信息化转型升级要求,且为当前国民经济建设和国家重大工程急需的产品;节能、节材、环保效果突出,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显著;首次进入市场阶段;具有核心知识产权。

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深圳鼓励申报单位加强自主研发,项目对应的产品须具有核心知识产权;须达到一定的自主化率,自主化率按照成本价核算。

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扶持计划支持企业研发生产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目录内的产品,推动深圳装备制造业高质量发展。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是指经过创新,其品种、规格或技术参数等有重大突破,具有知识产权但尚未取得市场业绩的首台(套)或首批次装备、系统和核心部件等。其中,“首台(套)装备、系统”是指用户首次使用的前三台(套)装备产品;“首批次核心部件”是指用户首次使用的同品种、同技术规格参数、同批签订合同、同批生产交付的装备产品。

首批次重点新材料扶持计划支持企业研发生产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指导目录内的产品,推动深圳新材料产业高质量发展。首批次新材料是指企业通过自主研制、引进吸收等方式拥有发明专利,形成具有技术领先优势或者打破市场垄断,尚未取得重大市场业绩,在首年度销售的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指导目录内的同品种、同技术规格参数的新材料产品。

首版次软件扶持计划支持企业研发生产首版次软件推广应用指导目录内的产品,推动深圳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高质量发展。首版次软件产品是指企业自主开发,符合首版次软件推广应用指导目录领域范围,其功能或性能有重大突破、运行安全可靠,具有技术领先优势或者打破市场垄断,拥有自主知识产权,首次销售的同产品名称、同一版本号的软件产品。

据悉,扶持计划资助方式为事后直接资助,资助标准为资助金额不超过一定期限内“三首”产品销售额(不含税)的30%,单个企业可申报单个扶持计划资助金额每年不超过1000万元。该规程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图源: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原标题《深圳“三首”工程扶持计划操作规程出炉 单个扶持计划资助金额每年最高可达1000万元》)

编辑 特区报-连博审读 刘春生审核 党毅浩,新闻网-曹亮
(作者:深圳特区报首席记者 吴德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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