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也不愿看到交通事故的发生,但是既然已经发生了,就要勇于承担责任,千万不可一错再错。肇事后若选择逃逸结局只有一个!
7月11日17时40分,深圳交警接报警称:在光明区玉塘街道田湾路亿华购物广场第三巷路段发生一起肇事逃逸的交通事故。一辆电动二轮车撞倒一名女童后当场逃逸,事故造成女童右小腿骨折。
逃逸?逃得掉吗?
深圳交警接到报警后,立即赶赴现场勘查取证,通过调取事发路段监控录像发现,涉事车辆为无号牌二轮电动车且车上雨篷遮挡了嫌疑人的面部。
视频中仅见一个背影,给案件侦查增加了一定难度……
深圳交警立即成立专案小组开展侦查工作,兵分两路,分工明确:
一是对事发路段监控视频进行研判追踪;
二是积极走访周边群众。
确保线索搜集工作不留死角,确定肇事车辆行车轨迹视频追踪锁定目标。
民警结合嫌疑车辆行动轨迹及事发时间段,根据嫌疑人身着的外卖公司配送工作服,以及车位的送餐盒等信息推测嫌疑人从事外卖配送工作。
现场视频>>>
确定方向后,办案民警继续展开视频追踪,并确认该车辆经常出现在田寮社区公园。与此同时,办案民警从该片区外卖公司网点负责人处取得嫌疑人李某身份信息及联系方式。
嫌疑人成功落网蹲守排查,人车并获
为避免打草惊蛇,7月15日下午,办案民警在该片区蹲点排查,经身份信息及车身痕迹比对,最终锁定了嫌疑车辆,并于当晚21时成功抓捕了嫌疑人李某。
李某
在法律和证据面前,李某对其驾驶电动二轮车撞人后逃逸的违法行为供认不韪。经检测,肇事车辆属性为机动车,且李某此前因交通违法,驾驶证被暂扣,现属于无证驾驶机动车。
相关法规
《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上道路形式的,处二千元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除了无证驾驶外,李某肇事逃逸也将面临更严重的处罚!
相关法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交通肇事罪】是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承担全部责任。
逃逸不能解决任何问题,更可能让受害者陷入困境。发生交通事故后,驾驶人应立即停车保护好现场,并在第一时间抢救受伤人员,迅速报警,才是正确的处理办法。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交通肇事逃逸终将难逃法律的制裁!
编辑 李怡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