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2018年支持创新税收优惠超500亿元,同比增长30.8%
读特记者 李明 通讯员 岳瑞轩
2019-07-20 21:33

为鼓励和支持企业创新发展,近年来国家不断出台新的优惠政策,不断提高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日前,记者从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获悉,刚刚结束的2018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数据显示,2018年广东(不含深圳,下同)支持企业创新的税收优惠超500亿元,同比增长30.8%。

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税收优惠政策的有效落实,为我省高新技术企业升级发展赋能,有力支持广东创新驱动战略。省科技厅统计数据显示,2018年全省高新技术企业净利润4978亿元,人均营业收入同比增长19.7%;发明专利授权数占专利授权数31.1%,远高于全省平均水平(13.7%);有190家企业上榜“中国高新技术企业千强榜”,数量蝉联全国第一。在“创新中国”评选活动中,我省有153家高新技术企业入选“中国民营科技企业创新500强”,占全国总数的31.0%,排名全国各省市首位,超过北京、浙江入围企业数之和。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论证专家、广州市税务学会常务理事、中山大学岭南学院龙朝晖副教授主持的课题研究发现,包括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企业所得税减免对广东高新技术企业研发投入的促进作用明显,增强了广东高新技术企业加大投入、进一步科技创新的能力。

2018年度,广东共有8544户企业享受了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同比增长16.0%,减免企业所得税252.3亿元;约3.5万户企业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加计扣除额 1228.7亿元,同比增长74.7%,该项政策相当于为企业减轻税收负担307.2亿元。

税收优惠政策的全面落地,切实降低了企业创新的税收成本,有效促进了广东省企业创新活动的开展。

据广东省税务局企业所得税处有关负责人介绍,加计扣除是企业所得税的一种税基式减免的优惠,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就是对企业的研发支出实施加计扣除。2018年,研发费加计扣除比例由50%提高到75%的政策扩大至所有企业。同时,委托境外进行研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按照实际发生额的80%计且不超过境内符合条件的研发费用三分之二的部分,可以进行加计扣除。

为了让税收优惠政策应知尽知、应享尽享,广东税务部门深入开展“暖企惠企”计划行动,专门编写《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事项办理指引(2018版)》,对广东省内企业涉及的61项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进行系统梳理,并着力解决政策“搜索难、掌握难”的痛点,制作发布电子书版,免费提供给纳税人下载使用,上线24小时内点击量超过180万次。

此外,税务部门对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但未享受优惠政策的企业进行一对一跟踪辅导,及时为企业解疑释惑。

“智汇平台”是广东省税务局为提高税收优惠政策推送精准度而开发应用的信息化平台,2018年至今已服务近132万户纳税人,主动向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入库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分别推送高新技术企业优惠政策、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助力企业充分享受税收政策红利。

同时,为进一步解决企业建立研发费辅助账难度大、核算繁琐的问题,该局开发了研发费加计扣除政策落实辅助软件,供企业自主选择使用,将研发费辅助账电子化,减轻企业负担,方便企业进行数据统计和后续管理,提高纳税人享受政策的便利性。

【读特新闻+】

如何合规地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

一、如何办理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

企业享受优惠事项采取“自行判别、申报享受、相关资料留存备查”的办理方式。企业应当根据经营情况以及相关税收规定自行判断是否符合优惠事项规定的条件,符合条件的可以按规定的时间自行计算减免税额,并通过填报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享受税收优惠。同时,按规定归集和留存相关资料备查。

二、企业发生更名等变化时,为了能够继续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企业要做些啥?

高新技术企业发生更名或与认定条件有关的重大变化(如分立、合并、重组以及经营业务发生变化等)应在三个月内向认定机构报告。经认定机构审核符合认定条件的,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不变,对于企业更名的,重新核发认定证书,编号与有效期不变;不符合认定条件的,自更名或条件变化年度起取消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

三、如果企业搬迁了,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认定还有效吗?

跨认定机构管理区域整体迁移的高新技术企业,在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有效期内完成迁移的,其资格继续有效;跨认定机构管理区域部分搬迁的,由迁入地认定机构按照本办法重新认定。

四、哪些行为会导致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被取消?

已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认定机构取消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1.在申请认定过程中存在严重弄虚作假行为的;2.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有严重环境违法行为的;3.未按期报告与认定条件有关重大变化情况,或累计两年未填报年度发展情况报表的。对被取消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企业,由认定机构通知税务机关按《税收征管法》及有关规定,追缴其自发生上述行为之日所属年度起已享受的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

对已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有关部门在日常管理过程中发现其不符合认定条件的,应提请认定机构复核。复核后确认不符合认定条件的,由认定机构取消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并通知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符合认定条件年度起已享受的税收优惠。

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热点问答

一、高新技术企业初创期税收优惠

(一)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税收优惠

1. 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的企业限额减征企业所得税;

2. 扶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的企业限额减征企业所得税;

3. 企业安置残疾人就业所支付的工资加计扣除;

(二)对创投企业助力投资给予税收优惠

1. 创投企业投资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按投资额的一定比例抵扣应纳税所得额;

2. 有限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法人合伙人投资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按投资额的一定比例抵扣应纳税所得额;

二、高新技术企业成长期税收优惠

(一)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

1.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2.委托境外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二)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政策

1.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或一次性扣除;

2.制造业及部分服务业企业符合条件的仪器、设备加速折旧;

(三) 科技成果转化税收优惠

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减免企业所得税;

三、高新技术企业成熟期税收优惠政策

(一)高新技术企业税率优惠

1.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2.经济特区和上海浦东新区新设立的高新技术企业在区内取得的所得定期减免企业所得税;

(二)延长亏损结转年限

高新技术企业亏损结转年限延长至10年;

(三)软件企业税收优惠

(高新技术企业选择最优惠政策执行)

1.软件企业定期减免企业所得税;

2.国家规划布局内重点软件企业可减按10%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3.软件企业取得即征即退增值税款用于软件产品研发和扩大再生产企业所得税政策;

4.企业外购软件可缩短折旧或摊销年限;

(四)集成电路企业税收优惠

(高新技术企业选择最优惠政策执行)

1.线宽小于0.8微米(含)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定期减免企业所得税;

2.线宽小于0.25微米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3.投资额超过80亿元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4.线宽小于0.25微米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定期减免企业所得税;

5.投资额超过80亿元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定期减免企业所得税;

6.线宽小于130纳米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或项目定期减免企业所得税;

7.线宽小于65纳米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或项目定期减免企业所得税;

8.投资额超过150亿元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或项目定期减免企业所得税;

9.符合条件的集成电路设计定期减免企业所得税

10.国家规划布局内的重点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可减按10%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11.集成电路生产企业生产设备缩短折旧年限;

12.集成电路封装、测试企业定期减免企业所得税;

13.集成电路关键专用材料生产企业、集成电路专用设备生产企业定期减免企业所得税;

(五)动漫企业税收优惠

(高新技术企业选择最优惠政策执行)

符合条件的动漫企业定期减免企业所得税。

编辑 李怡天

(作者:读特记者 李明 通讯员 岳瑞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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