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进社区集体经济健康发展,建立股份合作公司与国有企业合作发展机制,共同推动公有制经济高质量发展,日前,大鹏新区制定出台了《深圳市大鹏新区促进新区股份合作公司与国有企业协同发展的若干意见 》(以下简称《若干意见》)。据了解,这是大鹏新区在全市首推12条意见,探索公有制经济发展新模式。
据介绍,《若干意见》共六大部分12条意见,针对股份合作公司发展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具体从拓展 新区产业空间、提升集体土地资源利用、建立人才培养交流机制、盘活社区集体存量资金、深入挖掘推动发展项目、全面探索多元合作机制六个方面推进落实,并明确具体牵头部门和配合部门。
多年来,大鹏新区集体经济面临发展模式单一、专业人才不足、资源利用不够、优质发展项目匮乏等问题。大鹏新区发展和财政局积极对接市国资委,深入探索打造深圳市公有制经济发展新模式、党建引领集体经济发展新形式,在全市率先出台促进新区股份合作公司与国有企业协同发展的若干措施,推动市属、区属国企与股份合作公司在产业发展、土地开发、盘活资金、人才培等领域交流合作,紧抓国企引领带动机遇,破解集体经济发展“瓶颈”,实现优势叠加,促进合作共赢,共同推动公有制经济高质量发展。
接下来,大鹏新区发展和财政局将督促各牵头部门根据《若干意见》有序推进相关工作,同时引导股份合作公司结合社区实际因地制宜发展项目,紧抓国企引领带动机遇,破解集体经 济发展“瓶颈”,实现优势叠加,促进合作共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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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3日上午,新区发展和财政局副局长黎俊峰主持召开国有企业与新区股份合作公司合作项目座谈会。各办事处集体资产管理部门,国信证券、振业集团、天健集团、高新投集团、深物业、大鹏新区投控、坝光开发运营公司、大鹏人才公司及16家股份合作公司参加会议。会上新区发展和财政局对《若干意见》进行了解读,各参会单位对《若干意见》的实施进行了交流讨论。
6月3日下午,为推动《若干意见》见成效,促成合作项目落地,新区发展和财政局副局长吕旺旺带队前往布新股份合作公司,专题调研布新自主开发试点项目。座谈中,新区发展和财政局听取了布新社区土地整备利益统筹项目留用地自主开发情况介绍,了解了项目计划方案和前期测算情况,以及存在的困难。新区发展和财政局对股份合作公司提出的问题作了详细的政策解答,引导布新公司先行先试,用好用活土地资源,做好项目规划,借鉴先进地区方法,大胆探索自主开发新路径,新区将给予资金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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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意见
一是积极拓展产业空间。
聚焦大鹏国际生物谷、国际食品谷、海洋大学、深海科考中心等一大批重大产业平台、重大 科研载体,借助国企运营实力、品牌影响力,在生命健康、高端食品、海洋生物等产业领域 开展深度合作,携手打造一批高品质、符合现代化企业需求的优质产业空间,为新区产业发 展注入新能量,插上新引擎。
二是提升集体土地资源利用。
推动国企与股份合作公司在征地返还用地、非农建设用地、土地整备留用地和集体资产参与 城市更新等方面进行“深耕”,发挥国企先进经验优势,为股份合作公司提供专业化支撑, 如天健集团分别与大鹏三家股份合作公司合作推动集体老旧物业、产业园区升级改造,高效 开发利用集体资源,促进集体资产保值增值。
三是搭建平台盘活存量资金。
针对股份合作公司闲散资金投资渠道少、收益低问题,鼓励其与金融类国企共同打造投融资 平台,探索合作开展债券投资等高收益项目,扩宽投资渠道,研究建立股份合作公司对外投 资资金扶持机制,激发投资热情。积极邀请高新投集团、国信证券为股份合作公司现场讲解 金融知识,引导公司经营班子创新思维,提升闲散资金收益。
四是建立人才互助互培机制。
针对股份合作公司经营管理水平相对落后、“本领恐慌”等问题,借助国企在运营管理、人 才培育方面的先导优势,聚焦物业管理、金融投资、产业规划等方向,开展人才互助互培活 动,提升股份合作公司经营管理水平。利用国企专业成熟的人力资源服务平台,为股份合作 公司公开选聘优质人才并进行契约化考核,激发内在发展动力。
五是全面探索多元合作机制。
依托国企的技术、运营、品牌优势,与股份合作公司在物业管理、养老服务、生态观光农业 等领域进行合作,促进集体经济多元化发展。发挥国企先导作用,助力股份合作公司自主开 发集体建设用地,探索建立合作项目落地资金扶持和经营班子绩效考核机制。推动市区国企 创新合作,共同参与新区建设,服务和促进新区经济发展。
(原标题《大鹏新区全市首推12条意见 探索公有制经济发展新模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