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将开展“星级”食药安全志愿者评选活动
读特记者 王莉英
2019-07-10 22:02

深圳将建立激励机制,对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志愿服务活动成效显著的志愿者服务队伍给予适当经费奖励,并开展“星级”食品药品安全志愿者评选活动。记者7月10日从新一期政府公报了解到,《深圳市食品药品安全志愿服务管理办法》(下称《办法》)近日出台,《办法》对食品药品安全志愿者的基本条件和权利、组织架构和工作职责、激励和保障等方面做了具体规定。

深圳食品药品志愿服务队伍成立有2年余,目前已组建各区、大学生、少先队和企业团体等多支分队,招募了数千名志愿者,围绕培训体验、宣传科普、志愿服务、社会监督等方面开展活动。《办法》的出台,将完善我市食品药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规范食品药品安全志愿服务队伍管理,更好发挥志愿者队伍作用。

食品药品安全志愿服务队伍和志愿者可以开展哪些活动?根据《办法》,在社会监督方面,可开展监督举报食品药品安全违法行为、食品药品消费监督、走进企业“访源头,探真相”、食品比较试验等活动、收集市民对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在宣传与培训方面,可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活动、食品药品科普教育、食品药品知识培训、食品药品安全志愿者岗前培训;在服务民生与监管方面,可开展落实协助家庭过期药品回收管理工作、食品药品抽检“点选”活动、参与“社区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民生微实事、参与街道食品快检室(即“一街一车一室一中心一基地”)志愿服务活动等。

食品药品安全志愿者有着“专业性”特点,因此《办法》提出,应建立食品药品安全志愿者培训上岗制度,针对志愿者服务岗位的工作技能和工作方法要求开展岗前培训,培训合格后发给服务证件。

深圳将建立激励机制,对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志愿服务活动成效显著的食品药品安全志愿者服务队伍,给予适当经费奖励。同时,坚持以精神鼓励为主,建立食品药品安全志愿者标识系统,增强志愿者的团队归属感和认同感。每年度依据食品药品安全志愿者服务时间和服务业绩开展“星级”食品药品安全志愿者评选活动,每年志愿服务时间累计达1500小时以上的,由市市场监管部门推荐参加“深圳市五星级志愿者”认定。

编辑 黄泽霖

(作者:读特记者 王莉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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