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提升服务水平! 龙岗区婚姻登记“跨省通办”已办理19对
深圳特区报记者 罗实宜 通讯员 李岩
2021-06-02 21:43

近日,龙岗区民政局扎实推进婚姻登记制度改革,积极开展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前期准备工作,不断满足群众在非户籍地办理婚姻登记的需求。截至6月2日下午,全区共办理“跨省通办”19对,其中,跨省结婚登记6对,跨省离婚登记申请2对;省内跨市结婚登记10对,省内跨市离婚登记申请1对。

龙岗区民政局高度重视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工作,把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工作纳入“我为群众办实事”重要事项,成立了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确保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工作顺利开展。同时根据辖区户籍人口数和办理居住证人口数,科学研判形势,积极协调相关部门落实场地、经费、人员等保障,努力为办事群众提供温馨、浪漫、舒适、卫生、安全的优良环境,不断提高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及满意度。

龙岗区民政局结合省婚姻管理信息系统升级,积极配备与系统相适应的设施设备,目前已为婚姻登记8个业务窗口各配备了一台具有身份证读卡、人脸采集比对、指纹采集比对、电子档案拍摄、电子签名等功能的高拍仪。同时进一步完善婚姻登记历史数据补录及婚姻登记档案电子化工作,目前已完成1978年以来的现存婚姻登记历史档案的数据补录工作。

该局同步加强婚姻登记工作队伍建设,配足配强专职婚姻登记员,并进一步完善管理制度,严格落实婚姻登记员上岗培训考试制度、岗位责任制度、一次性告知制等制度。及时开展婚姻登记“跨省通办”业务培训,使区婚姻登记中心所有工作人员及时掌握“跨省通办”各项规定和工作要求,打造一支技术过硬、作风优良的婚姻登记工作队伍,全面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和服务水平。

同时,龙岗区民政局还充分利用民政部门网站、新闻媒体及发放宣传册子等渠道,广泛开展婚姻登记“跨省通办”政策宣传和政策解读,扩大知晓度,引导群众全面、客观看待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工作,形成正确的社会预期。并坚持依法依规办事,及时解决群众合法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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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的相关规定,双方均非本地户籍的婚姻登记当事人可以凭一方居住证和双方户口簿、身份证,在居住证发放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婚姻登记,或者自行选择在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办理婚姻登记。据了解,广东省婚姻登记“跨省通办”预约功能已于5月31日正式上线运行,新人可通过广东民政微信公众号、广东省婚姻登记网上预约系统(网页版)、粤省事APP进行预约。

编辑 昌慧 审核 谭凤希

(作者:深圳特区报记者 罗实宜 通讯员 李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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