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届“湾区法治营商环境三地谈”正式启动

读特记者 邹媛
2019-07-09 10:18
摘要

​优良的营商环境是粤港澳大湾区打造国际化优质生活圈、建设世界一流湾区的重要条件。

优良的营商环境是粤港澳大湾区打造国际化优质生活圈、建设世界一流湾区的重要条件。7月8日,首届“湾区法治营商环境三地谈”启动仪式暨南山专场活动上,各地专家学者共同探讨如何推动粤港澳大湾区法治营商环境建设,实现大湾区优化协同创新环境的路径。

“目前大湾区市场互联互通水平仍有待提升,要实现规则与制度的软对接,就要用新思维来应对新变化。”澳门特区政府政策研究和区域发展局职务主管张国华表示,优化大湾区法治营商环境,可争取划定深度合作的具体区域,该区域使用的法律规则和制度必须符合国家宪法和基本法;此外,合作区的经济运营、商业活动和部分民事行为可适用特区的法律、规则和制度,而涉及国家安全、国家利益以及刑事领域等则适用内地法律、规则和制度。

深圳市蓝海大湾区法律服务研究院副理事长袁国强认为,粤港澳大湾区营商环境的优化要坚持包容的方向。他建议三地可研究构建一个大湾区法律服务平台,其中包含大湾区企业成员以及大湾区内愿意提供法律服务的机构的两个清单,以满足湾区内企业在法律上的需求;此外,还可在大湾区商务活动融合中,向相关企业提供示范合同,让企业自主选择。

“大湾区的科技创新与法治建设最大交集在于知识产权保护,要实现协同创新发展需要在法治、规则以及要素流动方面做到‘三个衔接’。”深圳市政府发展研究中心主任吴思康表示,要实现“三个衔接”,首先要善用港澳法治化资源,主动借鉴和吸收港澳的成功经验并转化为法治创新,全面推进大湾区法治化水平;其次是共同构建“立交桥”,探索在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先行适用香港科研管理制度;最后在要素流动方面要更加自由、便利,探索实行便利的科研物资进出口政策,促进大湾区内各种要素自由流动。

编辑 周其丽

(作者:读特记者 邹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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