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一大早,东莞市婚姻登记管理中心迎来“跨省通办”的首对双外省户籍新人。新郎说:“这个政策对我们这些在省外工作的人来说实在是太方便了。东莞是我们的第二故乡,在这里领证和回家领证没有区别,而且更加便利。”当日,广东顺利如期启动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工作,全省共办理“跨省通办”180对。其中,跨省结婚登记61对,跨省离婚登记申请20对;省内跨市结婚登记90对,省内跨市离婚登记申请9对。
按照现行《婚姻登记条例》的规定,内地居民结婚或离婚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但在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地区的具体执行中,双方均非本地户籍的婚姻登记当事人可以凭一方居住证和双方户口簿、身份证,在居住证发放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婚姻登记,或者自行选择在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办理婚姻登记。
在广州市白云区婚姻登记处,同是广东省汕头市户籍的王先生和妻子拿着结婚证开心地说:“我们原本打算是今天回老家办理登记的,得知可以享受“跨省通办”政策,就特别高兴,不用再赶回去了,对我们在外地工作的人来说,真的方便太多了,登记员服务很热情,整个办理流程也很舒畅。”广东省湛江市户籍的刘先生说:“很早就关注到‘跨省通办’政策了,现在疫情期间,来回奔波也有风险,‘跨省通办’确实帮我们解决了很多难题。”
据悉,下一步,广东各级民政部门将继续做好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工作,为婚姻登记当事人提供更好的服务。
(原标题《广东180对新人6月1日“跨省通办”婚姻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