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只鸡罚了500元!新安严厉打击非法饲养活禽行为
​读特记者 李亚男 通讯员 叶振杰
2019-05-28 09:47

非法饲养、销售活禽不仅影响环境卫生,还可能存在食品安全问题。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食品安全,宝安区新安街道综合执法队加大日常巡查力度,严厉查处非法销售、屠宰、饲养活禽等违法行为。近日,该街道执法队员巡查至宝安中心区金科路南行尽头待建地时,发现有市民在非法饲养家禽,现场罚没5只鸡,并对当事人处以罚款500元。

据悉,根据《深圳经济特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五十条 禁止在居民住宅区、商业区、工业区以及市主管部门划定的其他禁止区域内饲养猪、牛、羊、兔、鸡、鸭、鹅、食用鸽等家畜家禽,但因教学、科研以及其他特殊需要饲养的除外。禁止在居民区及其周围饲养蜜蜂。违反前款规定的,予以没收,并按家畜每头五百元、家禽每只一百元、蜜蜂每笼二百元处以罚款。当事人因违法上述规定,被处以罚款500元。

据执法队员介绍,该街道综合执法队一直秉承以民为本、执法为民的信念,把群众的食品安全放在首位,按照执法职能全面排查辖区非法销售、屠宰、饲养活禽等违法行为,发现一宗,查处一宗。呼吁市民向有关部门提供线索,若发现市面上存在非法饲养、销售或私宰活禽等违法行为,可及时向城管执法部门举报,共同做好食品安全和防范禽类病毒传播等工作。

编辑 郑蔚珩

(作者:​读特记者 李亚男 通讯员 叶振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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