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工地围挡宣传有新要求:政府投资工程应全部刊载公益广告

读特记者 窦延文
2019-05-13 20:46
摘要

政府投资工程工地围挡原则应100%刊载公益广告,社会工程工地围挡刊载的公益广告应不少于围挡总面积的50%。

为进一步做好文明城市创建和公益广告宣传等工作,根据市委宣传部的工作部署,深圳市住建局日前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工地围挡公益广告管理”的紧急通知。政府投资工程工地围挡原则应100%刊载公益广告,社会工程工地围挡刊载的公益广告应不少于围挡总面积的50%。

工地围挡除了具有安全、美观、实用等基础功能外,还是深圳公益广告、工作政策的重要宣传阵地。在工地围挡开展宣传工作,有助于传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倡导良好道德风尚,提高市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

根据通知,全市建设工程要按照相关要求进一步做好工地围挡宣传工作,在原有基础上进一步提高工地围挡公益广告宣传的画面质量和宣传效果。全市所有建设工程要结合实际情况选用市委宣传部发布的7个公益广告系列主题宣传画面。工地围挡现有画面不是这7个系列主题画面的,要在5月14日前完成更换。

7个公益广告系列主题分别是讲文明树新风系列、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系列、文明交通系列、文明礼仪系列、生态文明系列、关爱未成年人成长系列、传统文化系列。

根据相关要求,政府投资建设工程的工地围挡原则应100%刊载公益广告,社会投资建设工程的工地围挡原则上应按照不少于围挡总面积的50%刊载公益广告。

严禁随意发布宣传内容。全市所有工地刊载的围挡宣传内容须经过审批同意,严禁未经审批同意,随意发布宣传内容。不得随意从非官方认可的网站、媒体中下载宣传画面、内容,并刊载到工地围挡上。需要自行设计制作公益广告作品的,必须报工程主管部门和宣传部门审批,审批通过后方可刊载。

相关单位应建立日常巡视检查制度,对存在褪色、污损、脱落、过期等问题的,要及时发现、及时维护、及时更换,切实维护好工地围挡宣传画面。

市、区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将监管工地的围挡设置和公益广告制作、刊载、日常维护等情况纳入监督执法的重点内容,加强日常监督检查,严格督促各责任主体切实做好工地围挡管理,对不符合有关规定要求的,要责令严肃整改,并依法依规进行处罚。

编辑 郑蔚珩

(作者:读特记者 窦延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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