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一知名品牌与深圳服装企业陷入抄袭之争
读特记者 吴璇玲
2019-05-10 19:12

知名人士吕燕个人品牌与深圳影儿时尚集团之间的抄袭纠纷风波未平,又一知名品牌与深圳服装企业陷入抄袭之争。日前,深圳本土潮牌ROARINGWILD在其官方平台发布文章,指海澜之家旗下品牌黑鲸抄袭,将ROARINGWILD 2018年春夏旧款改成其2019年新款发售。

ROARINGWILD有关负责人表示,这次发声不仅是在说抄袭,而且想提高大家对版权和原创的保护意识,直至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记者了解到,一直以来,不管是在国内还是国际,“拿来主义”在服装设计行业似乎已成一件司空见惯的事情,成衣款式相互抄袭现象普遍,而受害方往往面临维权难问题。抄袭和借鉴究竟如何区分,其在法律上如何界定?广东中安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深圳国际仲裁院仲裁员潘翔接受了记者的采访。

潘翔表示,服装设计是我国《著作权法》保护的美术作品,作品的创作人依法享有著作权。模仿或者剽窃权利人的设计,生产、制造、销售相同或者近似设计的服装的,构成侵犯权利人的著作权,依法应承担停止侵权、赔偿损失的法律责任。即便侵权人对设计做出了一些细节上的修改,但只要以普通消费者的眼光看是同一款设计的,就可以认定侵权。权利人主张自己对设计作品拥有著作权的,需举证原创作品设计底稿、首次发表或者公开使用的证明材料,证实自己是原创作者及作品具有独创性。如果权利人设计的服装申请了外观设计专利的,侵权行为人还构成侵犯专利权。如果设计构成了服装的整体装潢的,侵权行为人还构成不正当竞争。

潘翔谈到,实践中,服装设计被抄袭较普遍。设计师举证自己是原创权利人、对侵权行为取证等都有一定困难,再加上维权成本高、诉讼周期长、赔偿额不大、服装设计更新较快等原因,权利人往往只是对侵权行为人进行道德谴责,少有通过诉讼维权的。

潘翔建议设计师将原创作品在知识产权局登记,取得著作权登记证书,生产厂家也可以对服装申请外观设计专利。

记者发稿前多次联系海澜之家未果,ROARINGWILD表示,将循法律途径解决。

编辑 罗越

(作者:读特记者 吴璇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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