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防空警报试鸣日改为9月18日
记者 窦延文
2016-09-07 21:04

记者7日从市应急办获悉,经市政府批准,深圳防空警报试鸣日期改为9月18日。

据市应急办有关负责人介绍,自2003年以来,深圳每年都在9月7日举行全市防空警报试鸣活动。之所以将警报试鸣日安排在每年的9月7日,是因为早在2001年,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的国防教育法草案中规定9月7日为全民国防教育日,后续我市在出台的政府文件中要求在全民国防教育日开展防空警报试鸣。

该负责人表示,此次深圳防空警报试鸣日期定于9月18日,主要考虑到以下几个方面的因素:一是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深圳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规定“试鸣时间临时变更的,由市人民防空主管部门报市政府批准后实施”。如2014年警报试鸣活动因中秋节放假,改为9月5日举行。二是九一八事件深刻的历史意义。1931年9月18日,日本帝国主义制造了震惊中外的“9.18”事变,大规模入侵我国东北地区,中国人民从此开始了14年漫长的抗争。抗日战争是半殖民地、半封建的中国和日本帝国主义之间进行的一场殊死战争,是中国近代以来最伟大、最壮烈的民族解放斗争。“9·18”事件作为重要历史事件,给中华民族带来了深重的灾难,为教育市民勿忘国耻,居安思危,振兴中华,发奋强国,将9月18日定为警报试鸣日具有深刻的历史意义。三是与全国多数城市同步试鸣警报,有利于增强民众的凝聚力。目前全国已经有20多个省份统一组织防空警报试鸣,其中12个省份将9月18日确定为防空警报试鸣日。深圳与全国多数城市同步进行警报试鸣,顺应民意,可以增强市民“毋忘国耻,警钟长鸣”的意识和对防空知识的关注。

据悉,目前,市应急办申请更改警报试鸣日期建议已得到市政府的批准。从今年开始,深圳警报试鸣日期即改为9月18日。待深圳市人防法规——“深圳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进行集中修订时,一并予以修改。

编辑 欧阳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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