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块猪肉也能引起纠纷?这还真不是段子。坪山区马峦派出所调解室接到一宗在聚龙山片区一家超市内发生的“猪肉纠纷”,调解员迅速介入并成功调解。
事发5月2日8时左右,年已五旬郑某在聚龙山全家福超市把猪肉藏在购物菜篮下面,超市工作人员发现后,郑某称这块肉不是在该超市购买的,然而猪肉包装的袋子上却印有超市标签,监控也记录下郑某存在涉嫌盗窃行为。郑某却坚决不承认偷猪肉,双方僵持不下。坪山区司法局派驻马峦派出所调解员在接到相关情况后,迅速介入调解。
考虑到郑某年纪较大,调解员建议民警联系郑某家属到调解室协助处理。郑某女儿到调解室了解情况后,表示愿意配合。调解过程中,超市方面认为,按照超市“偷一罚百”的管理规定,郑某应该按照猪肉价格的百倍赔偿。郑某女儿表示,母亲确实是有爱贪小便宜的毛病,愿意替母亲赔偿。在调解员与超市沟通后,超市方面同意在赔偿数额上让步,但希望郑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调解员向郑某进行普法,偷拿超市猪肉虽然价值不高但也属于盗窃行为,让郑某认识到了自己的过错,并保证以后不会再犯。最终,郑某女儿赔偿超市200元,双方达成和解。
编辑 曹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