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餐桌大安全 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检查进校园
读特记者 易东 通讯员 李赵 吴黄
2019-04-24 11:18

根据《福田区人民检察院、福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联合开展“学校食品安全”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的实施方案》要求,4月1日起,福田区人民检察院与梅林监管所执法人员组成联合检查组,对梅林辖区学校及幼儿园食堂进行全面监督检查。

梅林辖区共有学校(幼儿园)35家,食堂35家,所有食堂均办有食品经营许可证,证件均在有效期内,其中中小学食堂11家,幼儿园食堂24家,每天为13000余名师生提供就餐服务。校园食品安全关系到在校师生的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到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和社会的和谐稳定,是食品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

根据校园食堂操作时段,联合检查组集中在上午时间深入各校园食堂突击检查,章南雄副检察长更是于4月2日、4月16日亲自带队检查督导。联合检查组重点从食堂证照公示、食品原料采购贮存、加工制作、餐饮具清洗消毒、食品安全制度、人员健康管理、食品留样、餐厨废弃物处理、校内是否销售“五毛零食”、辣条等高盐、高糖及高脂食品等方面开展检查,详细了解《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落实情况,查看了学校负责人陪餐登记。检查组要求学校食堂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进一步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进一步改善软硬件条件,提升量化评级等次。联合检查期间,快检人员对所有学校食堂的食品原料进行了快检,共快检133批次,其中蔬菜65批次,水果25批次,粮油35批次,肉类8批次,检测结果全部合格。

4月1日至18日,联合检查组完成了梅林辖区35家食堂的监督检查,总体看,受检食堂基本能够做到布局合理,操作流程规范,能够落实食品安全相关管理规定,未发现有影响食品安全的显著问题。但是,也有部分校园食堂存在后厨地面有积水,垃圾桶未保持密闭,冰箱内未及时除霜,生熟食品未分开冷藏,食品留样标签不规范,餐厨废弃物处理不符合要求,库房通风除湿不达标等问题,检查人员现场要求整改,后续将跟踪整改落实情况。

食品安全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检查,在强化司法监督和行政执法衔接配合的同时,更是形成对食品违法行为的强大威慑打击力度。接下来,梅林所将深入分析辖区校园食堂食品安全形势,深入查找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薄弱环节,深入总结联合检查工作的经验做法,不断增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不断提升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全力为辖区食品安全保驾护航。

编辑 李林夕

(作者:读特记者 易东 通讯员 李赵 吴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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