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当街杀人仅服刑6个月震惊纪委,背后牵出几十人的“保护伞”
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
2019-04-22 16:35

一张虚假的空洞型肺结核胸片,撕开了建始县严金涉黑恶团伙“保护伞”、“关系网”的黑幕。近日,恩施日报报道了恩施州扫黑除恶惩腐打“伞”行动中的一些案例。

当街杀人,竟只服刑6个月

严金,2010年12月因暴力讨要赌债故意伤害致人死亡,后被建始县人民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3年6个月,其间获得监外执行并减刑一年,实际在狱内服刑6个月。

“公然在大街上杀死一个人,竟然只服刑6个月,出狱后不仅不思悔改,反而继续无恶不作。”案情一度让纪委监委办案人员震惊,背后肯定有问题!

多位办案骨干组成专案组,对严金涉黑团伙“保护伞”问题线索开展核查。

通过查阅卷宗,办案人员捕捉到一个重要信息,严金之所以被批准监外执行,是因其身患空洞型肺结核,但后来被刑拘时的体检报告显示没有空洞型肺结核留下的钙化造影。同一个人,前后不一的体检结果,成为案件的重要突破口。

专案组很快查明了建始县公安局原副局长杨学林、看守所原所长汪大勇在明知严金没有患空洞型肺结核的情况下,亲自将严金从看守所带至医院办理虚假病历,并以虚假证明获得暂予监外执行审批手续。

数十人的"保护伞"、"关系网",随即,专案组果断对杨学林、汪大勇采取留置措施。两人交代了利用职务便利帮助严金逃避处罚并收受其贿赂的事实,并检举揭发了多人违纪违法线索。缺口被撕开,专案组顺藤摸瓜,众多疑点在深挖细查下无所遁形:检察机关起诉期间主动补充侦查认定投案自首不合常理、故意伤害致人死亡判刑三年半明显偏轻、社区矫正期间犯案不查、案件超期三年压案不诉、刑事案件立而不侦、刑事案件降格为行政案件……

据此,专案组迅速梳理了该案涉及公、检、法、司及部分医务人员涉嫌违纪违法的问题线索,全面揭开了该涉黑团伙幕后的“保护伞”、“关系网”。随即,相关违纪违法人员被严肃处理。截至目前,对8人采取留置措施,立案审查调查28人,移送司法机关7人。

两个专案组进驻野三关

除了建始县严金涉黑恶团伙,恩施日报的报道还介绍了巴东县野三关镇田金虎涉黑恶团伙被打掉、其背后“保护伞”、“关系网”接连落马的故事。

2018年,州纪委监委抽调37名办案骨干组成专案组,公安机关抽调40名办案骨干组成专案组共同进驻野三关,州纪委书记陈江龙和副州长、州公安局局长孔发阶分别任专案组组长。

两个专案组同步开展核查工作。专案组每天一碰头、每天一总结、每天一汇报,共享信息、共商对策、共订计划,形成了部门协同、州县联动的工作格局。无缝对接、零距离协作配合的模式,充分发挥了协同作战的最大威力,不仅迅速查处了田金虎涉黑恶团伙,而且深入挖掘出了背后的“保护伞”。

31名干部自首、主动交代问题

2018年10月15日,7名涉嫌充当田金虎涉黑恶团伙“保护伞”的干部被采取留置措施,这个消息在野三关小镇无疑是一枚“重磅炸弹”,群众奔走相告。

一击直中要害,组合拳接踵而至:采取稳扎稳打、滚动作战的战略,先后对巴东县公安局水布垭派出所原教导员邓从丰、巴东县人民法院执行裁决庭原庭长陈千松、巴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原副局长翁立芝等6名科级干部采取留置措施。

不断深挖细查,两名曾担任野三关镇党委书记的干部被“留置”。拨开黑雾见青天,社会震慑效应日益扩大。截至目前,31名干部投案自首和主动向纪检监察机关交代违纪违法事实。恩施日报写道:一个个盘踞在恩施各地的黑恶势力从“谈虎色变”到人人喊打;“官伞”、“警伞”、“庸伞”应打尽打,群众拍手称快。

那么什么是黑恶势力?

发现以下10类黑恶势力性质,违法犯罪活动,请马上举报!

1.农村地区把持和操纵基层政权、侵吞农村集体财产的幕后推手;横行乡里或利用家族、宗族、宗族势力称霸一方的“村霸乡霸”;采取贿赂、暴力、欺骗、威胁等手段干扰破坏农村基层换届选举的黑恶势力,以各种名义在征地租地过程中煽动群众闹事等的黑恶势力。

2.强占各类农贸市场,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敲诈勒索、聚众滋事,侵害群众利益的各类“菜霸”、“行霸”、“市霸”等黑恶势力。

3.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仓储物流等领域强揽工程、强立债权、恶意竟标、强迫交易、非法垄断经营、收取“保护费”、破坏经济秩序的黑恶势力。

4.群众反映强烈的涉嫌高利贷非法讨债,以及采取故意伤害、非法拘禁、威胁恐吓等手段暴力讨债,或插手经济纠纷的“讨债公司”、“地下出警队”、“职业医闹”等恶势力。

5.在乡村、城郊、居民社区、娱乐场所,有组织地从事涉“黄、赌、毒、枪”的违法犯罪活动,严重败坏社会风气、危害社会治安的黑恶势力。

6.对矿产资源进行私挖滥采和组织渔船越境捕捞的违法行为,以及在滩涂养殖中由于划地为界、码头“扒皮”等行为滋生的矿霸、船霸、渔霸等流氓恶势力。

7.由黑恶势力操控的黑导游,及其引发的强买强卖、寻衅滋事、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活动。

8.以高薪引诱招募船员实施欺骗、敲诈勒索、强迫劳动等违法犯罪活动。

9.拉帮结派、寻衅滋事、打架斗殴、强拿硬要、称王称霸等破坏一方秩序带有黑恶势力性质的帮派势力。

10.其他涉黑恶违法犯罪线索。警方欢迎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检举揭发违法犯罪线索,协助公安机关打击涉黑涉恶等违法犯罪活动。公安机关将对举报、提供线索者予以保密,依法保护。

编辑 赵嘉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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