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前海蛇口自贸片区更好发展 深圳公布了一份“分工表”
读特记者 马培贵/文 何龙/图
2019-04-18 16:44

4月17日,深圳政府公报发布了“进一步深化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改革开放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下称“方案”)。“方案”设定了三大目标,即“对标国际先进规则,建设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先行区”、“争创国际经济合作竞争新优势,打造高水平对外开放门户枢纽”“开拓协调发展新领域,打造粤港澳大湾区合作示范区”,探索前海蛇口自贸片区更高水平的对外开放和更深层次的改革创新。“方案”将三大目标细分为112项任务,明确责任单位具体实施。

“方案”明确,前海蛇口自贸片区管委会将对自贸区改革创新试点任务实施效果进行总结评估,必要时,将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独立评估。对试点效果好、风险可控且可复制可推广的成果,将加速在深圳推广。

大幅度放宽市场准入

“方案”指出,进一步完善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大幅度放宽市场准入,扩大服务业对外开放,提高自贸试验区外商投资负面清单开放度和透明度,着力构建与负面清单管理方式相适应的事中事后监管制度。除特殊领域外,取消对外商投资企业经营期限的特别管理要求。

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开展“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健全事中事后监管体系,建立中央与地方信息共享机制。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进一步推进法定机构改革,探索经济管理的市场化运作模式。清理和取消资质资格获取、招投标、权益保护等方面的差别化待遇,实现各类市场主体依法平等准入相关行业、领域和业务。

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  

“方案”指出,取消平行进口汽车保税仓储业务时限,推动试点企业适用预审价、汇总征税等通关便利化措施。支持跨境电子商务保税备货业务商品进入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时先理货后报关。 加快建设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中国(广东)国际贸易“单一窗口”。 推进进出口产品质量溯源体系建设。拓展货物暂准进口单证册制度适用范围,延长单证册的有效期。创新出口货物专利纠纷担保放行方式。

进一步压缩进出口商品和跨境邮件、快件放行时间。支持大型快递企业设立快件中心。深入实施货物状态分类监管,研究将试点从物流仓储企业扩大到符合条件的贸易、生产加工企业,具备条件时,在广东省其他符合条件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推广实施。试点开展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项目境内外检测维修和再制造业务。

加大金融改革开放力度 

“方案”提出,推动建立与自贸试验区改革开放相适应的账户管理体系。支持符合条件的中外资金融机构深化股权和业务合作。构建金融业综合统计体系,加强金融信用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探索在前海蛇口片区开展金融综合监管试点。完善跨境资金监控体制机制,强化反洗钱、反恐怖融资、反逃税工作,及时发现跨境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防范利用跨境贸易从事洗钱犯罪活动。

加强知识产权保护

“方案”指出,推进知识产权综合执法,建立跨部门、跨区域的多元化知识产权争端解决与维权援助机制。探索互联网、电子商务、大数据等领域的知识产权保护规则。探索建立公允的知识产权评估机制,完善知识产权质押登记制度、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分担机制以及方便快捷的质物处理机制。深化完善有利于激励创新的知识产权归属制度。

推动在民商事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的配套立法。完善港澳陪审员制度。扩大合伙联营律师事务所业务范围。支持外国法律查明中心发展。推进“诉调对接”“调仲对接”。推进廉洁示范区建设。完善激励保障和容错纠错机制。

完善人才机制

“方案”提出,开展外国高层次人才服务“一卡通”试点,建立安居保障、子女入学和医疗保健服务通道。鼓励地方政府设立高层次人才创业引导基金。高层次人才创办科技型企业申请科研项目,符合条件的纳入财政科研资金支持范围。支持在自贸试验区内工作的高层次人才享受快速通关便利。进一步推动粤港澳职业资格互认试点工作。

创新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方案”要求,创新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实施企业环保承诺制,探索分类管理、同类简化、试行备案的建设项目环评管理模式,建立环境保护联防联控协作机制。探索开展出口产品低碳认证。推进海洋生态文明和海绵城市建设。

大力发展航运业 形成外开放门户枢纽


“方案”要求,扩大对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沿线国家和地区港口的投资,打造全球港口链。完善集疏运体系,构建公铁海河多式联运网络。加密通达世界各大港口的货运航线。促进与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沿线国家和地区港口的合作对接。创新与香港港口的通关模式,建立与香港机场的快件海空联运、铁空联运通道。打造高端航运服务集聚区,建设国际中转中心。深化国际船舶登记制度创新。逐步形成专业化第三方船舶管理市场。建设华南国际航行船舶保税油供应基地。试点实施国际邮轮入境外国旅游团15天免签政策。深入推进粤港澳游艇自由行。鼓励社会资本设立海洋产业基金。推动成立航运保险领域社会组织。推动建立统筹国内和国际市场、空港和海港资源、在岸和离岸业务、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的全球供应链核心枢纽。

促进服务贸易发展

“方案”明确,创新跨境服务贸易管理。推动跨国公司在自贸试验区设立全球或地区总部。制订并完善跨境电子商务、汽车平行进口、融资租赁等业态的配套监管制度。积极发展中医药服务贸易。

探索兼顾安全和效率的数字产品贸易监管模式。支持服务贸易合法资金跨境收付。建立服务贸易监测制度。研究探索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扩围的税收政策安排。积极吸引各类国内外总部机构和大型企业集团设立结算中心。支持深圳证券交易所加强同其他金砖国家交易所的合作。依托自贸试验区现有金融资产交易平台,逐步提高境外投资者参与境内要素平台交易的便利化水平。支持自贸试验区积极争取纳入投贷联动试点。促进创新创业。建设广东区域性股权市场。大力发展金融科技。

探索适应商业保理发展的外汇管理模式,发展国际保理业务。大力发展海外投资保险、出口信用保险、货物运输保险、工程建设保险等业务。深化与港澳及国际再保险市场合作,完善再保险产业链,建设区域性再保险中心。

打造粤港澳大湾区合作示范区

“方案”指出,充分发挥自贸试验区全面推进内地同香港、澳门互利合作的示范引领带动作用,打造与港澳营商环境对接、经济发展协同的合作体系。积极引进港澳高端服务业和高层次人才。拓展金融1C卡和移动金融在自贸试验区公共服务领域的应用。研究推进在自贸试验区工作的港澳金融专业人士通过培训测试的方式申请获得内地从业资格,其在港澳的从业经历可视同内地从业经历。允许自贸试验区内港澳与内地合伙联营律师事务所的内地律师受理、承办内地法律适用的行政诉讼法律事务。允许自贸试验区内港澳与内地合伙联营律师事务所以本所名义聘用港澳律师。 

允许港商独资或控股的开发建设项目试点采用香港工程建设管理模式。 将自贸试验区内港澳航线作为国内特殊航线管理。推动地方创新券和科研经费跨粤港澳三地使用。推进前海深港青年梦工场平台建设。为港澳青年创业投资企业提供直通车服务。

推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的合作

“方案”要求,主动对接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的合作项目。推动成立服务“一带一路”建设的法律类社会组织,加快推进“一带一路”法治地图建设。探索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自由贸易园区口岸在认证认可、标准计量、检验检测等方面开展多双边合作交流。与港澳共同完善企业参与“一带一路”建设的服务和促进体系。完善境外投资项目和境外投资开办企业的管理模式。  

编辑 郑蔚珩

(作者:读特记者 马培贵/文 何龙/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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