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机场到码头3公里路收200元?深圳严查机场拉客仔非法营运
读特记者 徐兴东 通讯员 朱春洋
2019-04-18 07:36

4月12日11时40分许,深圳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支队机场大队接到机场码头工作人员电话,称有一辆网约车涉嫌营运违章,请机场大队到现场调查处理。机场大队执法人员立即抵达现场,对司机、 乘客进行了询问。

经调查,乘客是1名加纳籍女性,乘坐该车从机场到达大厅到机场码头准备坐船到澳门。该女士下飞机后,就遭遇到拉客仔的搭讪,拉客仔称可以带乘客到目的地。由于语言不通,对深圳情况不熟悉,乘客便相信了他,并支付200元给拉客仔。拉客仔拉到客之后,便联系到司机赵某,随后带乘客在空港八道网约车通道出口附近坐上了司机赵某驾驶的网约车,拉客仔当即给了司机赵某现金50元。司机还以为自己赚到了便宜,因为从空港八道到机场码头只有3.4公里,一般乘坐出租车只需要12元左右。司机赵某称:“当时他给我50元,我还说没必要给这么多,没想到他居然收了人家200元。”司机赵某将乘客带到机场码头,用时不到8分钟,乘客误以为司机并没有将其拉到目的地,拒绝下车,且双方语言不通,于是起了争执。双方争执时被现场的机场管理人员看到,经询问了解,才清楚了事情的来龙去脉,于是叫来执法人员处理。

经查,该车有《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司机也有《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但司机的行为构成网约车巡游揽客,因为根据 《深圳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五十二条 网约车驾驶员在营运过程中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对每次违法行为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四)巡游揽客,或者进入巡游出租汽车专用候客通道候客、揽客的。执法人员依法向司机开具违法行为通知书 ,拟作出处5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同时,执法人员已将机场拉客人员拉客的违法线索移交机场公安机关处理。

编辑 赵偲容

(作者:读特记者 徐兴东 通讯员 朱春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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