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亲
您的伟大凝结了我的血肉
您的伟大塑造了我的灵魂
您的一生是一次爱的航行
您用优美的年轮
编成一册散发油墨清香的日历
年年我都在您的深情里度过
在您的肩膀和膝头嬉戏
如果母亲是雨那我就是雨后的虹
如果母亲是月那我就是捧月的星
母亲是我生长的根
我是母亲理想的果
母亲的黑发却似枫叶上的寒霜
星星点点闪着银光
我长大了
我深深地吻着那些岁月的痕迹
捧掬我一颗心献给您
母亲的呵护陪伴
温暖着我们的心灵
母亲的言传身教
影响着我们的一生
母亲节到来之际
我们寻找宝安
向上向善、智慧美丽的“美丽母亲”
和具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力
良好示范意义的“最美家庭”
一、推荐标准
(一)美丽母亲
1、范围:宝安籍或在宝安居住两年以上的母亲。
2、标准: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向上向善、创新超越、智慧美丽的母亲;弘扬“四自”精神,在言传身教、以德育人、教子成才等方面表现突出,事迹感人,身边群众认可度高的母亲;弘扬传统文化,培育文明和谐家风,深化家庭道德文明建设方面有突出表现的母亲。
(二)最美家庭
1、范围:在宝安居住两年以上(家庭成员户籍不限)、无违法犯罪行为、无违背公序良俗的家庭。
2、标准:践行社会公德,弘扬家庭美德,在夫妻恩爱、孝老爱亲、勤俭持家、教子有方、和睦邻里、热心公益、廉洁奉献、创业创新、文化传承某一方面有特别突出的表现,获得群众公认,具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力和良好的示范意义。
二、推荐程序
第一阶段(2019年4月12日-18日)
在全区范围内发动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查。
第二阶段(2019年4月22日-30日)
结合网络点赞结果和专家评审意见,推荐出宝安区十大“美丽母亲”、宝安区十大“最美家庭”。
第三阶段(2019年5月1日-5月13日)
举行宝安区“美丽母亲”、“最美家庭”先进典型分享交流等活动,积极协调媒体资源,对宝安区十大“美丽母亲”、宝安区十大“最美家庭”典型事迹进行全方位、多角度、深层次报道。
三、推荐要求
推荐单位要确保
被推荐人选的材料真实、准确
事迹材料要充分挖掘出
母亲、家庭的美丽
寻找亮点,感染力强
凡是认为符合资格的
请根据属地管理到居住地街道报名
通过审核由街道集中申报
报名具体流程和报名所需附件
请长按并扫描下方二维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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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赵偲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