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检察院与市志愿者河长联合会签订协作方案
读特记者 上官文复 通讯员 甘晓辉
2019-04-12 12:17

记者12日从深圳市检察院获悉,近日,市检察院与市志愿者河长联合会举行《关于在环境公益诉讼中加强协作的工作机制》签约仪式,市检察院林雄副检察长与市志愿者河长联合会申彪会长分别代表双方签约。

双方明确,将建立环境领域公益诉讼与志愿者河长工作定期座谈、案件线索移送、课题研究、支持起诉、案件宣传、重点案件回访、联合培训等7大工作机制。双方一致决定,通过各司其职、优势互补、相互支持,将司法手段和志愿者力量有效对接,在环境公益诉讼工作中形成工作合力,推动我市河湖环境领域公益诉讼工作深入开展。

按照该工作机制,市检察院和市志愿者河长联合会将每半年召开一次工作座谈会或走访活动,共同研究解决河湖生态环境资源保护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市志愿者河长联合会在工作中发现本辖区河湖生态环境领域侵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问题线索的,应将情况通报市检察院,市检察院在处理后于约定期限内将处理情况函告市志愿者河长联合会;双方共同立项开展课题研究,推动实现环境公益诉讼制度体系标准规范初步构建,为各辖区内河湖治理及生态修复制度设计提供司法支持;市检察院可以通过提供法律咨询、提交书面意见、参与调查取证等方式支持市志愿者河长联合会依法提起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建立对重大案件的常态化长效回访机制,有案必访,组织人员对辖区河湖生态环境领域侵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的重大案件等进行回访,跟踪办案成效,听取意见。

市检察院公益诉讼部刘汉俊部长对记者表示:“今年1-3月,全市检察机关立案办理的280件公益诉讼案件中,环境资源领域案件32件,占比11.43%,多宗涉及河湖环境领域的公益诉讼案件,办理效果都很良好,如先后成功办理了宝安区沙井街道新桥农贸市场河道周边建筑垃圾直接倒入河道案、龙岗区吉华街道翠湖社区某美食城污染布吉蕉坑水河案等案件。希望通过这次与市志愿者河长联合会的合作,能进一步提升保护河湖生态环境资源的整体工作效能,努力营造全社会共同保护河湖生态环境资源的良好社会氛围,形成双赢、多赢、共赢局面,共同建造好‘美丽深圳’。”

编辑 陈冬云

(作者:读特记者 上官文复 通讯员 甘晓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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