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位市民在微博上@深圳交警表示质疑,称自己在路边踩着刹车就被拍了违停要罚款500元,而交警微博回复称“经查,你停了32秒,不算短了”结果遭到网友们的强烈不满。记者采访了解到,32秒是违法系统记录的长度,而该车实际的违停时间为4分57秒,违停位置位于斑马线前,且路边有禁停标线。
投诉的微博在4月7日中午11时10分发出,并一同附上了被抓拍的违章图片和告知短信。网友“海大1A”质疑深圳交警违停的定义,并称“当时正踩着刹车,难道遇车等候也算违停吗?”而记者从照片中看到,车辆亮着红色刹车灯。即便如此,记者也清晰的看到,车辆的停放位置位于斑马线前,且路边有黄色实线,斑马线的后方设置有路边临时停车位。
黄色实线是一种禁止标线,意味着禁止停放车辆,非特殊紧急情况,临时停靠也不可以。然而,即便是处罚有据,但是深圳交警微博回复称“经查,你停了32秒,不算短。”引发众多网友的不满甚至是指责。有网友表示,就算是机场和口岸等繁忙区域,规定也能停3分钟,交警在认定违停时应该有严格的标准,不能就这么随性,“32秒就罚,太狠了吧。”
“警方在回复处罚的时候,使用的是‘停车32秒不短了’,这句话应该引起了公众强烈的反应,我们认为32秒属于很短的时间,对于一些技术不好的人,打火、挂档、系安全带准备好,可能已经超过32秒。”深圳大学法学院副教授赵明昕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以停放时间为标准认定违停不够严谨,交警应该要结合停车的位置和时间,以及司机是否已经离开等实际情况来判断是否属于违停。”
记者了解到,深圳交警于2017年曾发布10分钟违停免罚措施,但该措施必须满足一定的条件,机动车驾驶人如果是星级用户,在非繁忙路段短时间临时停放车辆,未造成交通拥堵或事故,且当事人10分钟内主动驶离的,可申请免罚。本起事件中,违法车辆停放的位置为南湖路,属于交通繁忙路段,是交警的严管路段,不属于免罚范围。根据我市违停分档处罚标准,在下列道路、路段违法停车的,处500元罚款:(一)立交、高架桥上(含匝道);(二)同方向只有一条车道的路段;(三)深圳交警划定的交通繁忙路段、施划有道路临时停车收费泊位的路段。在划定的交通繁忙路段违法停放车辆或者临时停车的,交通警察可以使用交通技术监控设施取证。
“繁忙路段的路口、斑马线区域等都是严禁停车的,即使短暂的停靠也不允许,该车停放的位置不仅存在影响车辆正常转弯的情况,而且对斑马线经过行人造成视线盲区的隐患。”罗湖交警大队非现场执法分中心三级警员介绍,“32秒长度是违法系统中已存的记录,该车当天17时18分开始在南湖路违停,一直到17时22分57秒镜头移开,共记录到违停4分57秒。”
编辑 李林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