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假宣传不绝于耳 大亚湾楼盘宣传广告要送审
读特记者 陈海峰 通讯员 惠讯
2019-03-25 12:10

惠州市大亚湾房管局日前发出通知,要求各房地产开发商及中介机构须提前将宣传广告式样报送审核,通过后才可以发布。同时,还将不定期对楼盘宣传广告进行抽查。此举将有效防止楼盘宣传广告中的不实行为。

大亚湾房产管理局最新发布的《关于报送商品房宣传广告样式的通知》规定称:为规范商品房广告宣传行为,各开发企业申请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前,须提前将拟由开发企业或中介机构发布的广告式样(现场展示、网络微信发布、户外传单、特别是广告用语)书面盖章报送我局。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后新增的广告(含中介机构发布的广告)也须书面盖章及时报送我局。我局将不定期联合区市场监管局对开发企业和中介机构的广告宣传行为进行抽查,对发现的问题按照“宣传谁、谁负责”的原则督促整改。请各开发企业切实加强对合作中介机构的管理,共同营造我区房地产市场健康秩序。

据悉,此前,大亚湾一些开发商或中介公司,为达到吸引人气的目的,在宣传广告内容上夸大、歪曲、生造地理概念,甚至制造虚假消息,曾有多家中介被查处。最典型的就是“深圳东”、“地铁口”、“临深盘”等,距离万达5公里的都写着万达商圈,靠深圳楼盘说搞不好惠州靠深圳边界的房子就是深圳户口。一些中介机构甚至将其他城市排队抢房的视频拼接剪辑造谣大亚湾“午夜抢房”,到惠州实施的限制性购房措施被炒作为市场“限购”。

去年6月,大亚湾房管局联合区宣教局、公安局、住建局和市场监督管理局共同下发了《关于开展大亚湾区房地产企业网络平台联合整治行动的通知》,严格规范区域房地产企业网络平台信息发布行为。并通过网络监控和检索查询,一旦企业被查到仍存在夸大事实宣传、造谣传谣、恶意炒作等行为,将依法跟进查处并进行媒体曝光。此外,还将视情况追究相关违法违规企业和个人相关法律责任。,

上月下旬,大亚湾房管局再次出台整治规定表示,从3月至7月上旬,大亚湾房管局将联合区宣教局、公安局、住建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房地产企业网络平台联合整治行动,引导房地产市场健康有序发展,规范房地产企业网络平台信息发布行为,打击个别房地产企业利用网络平台夸大事实宣传大亚湾楼盘造谣传谣、恶意操作等违法违规行为。

根据整治方案,中介机构须在6月下旬前完成自查整改,届时如果还存在夸大事实宣传、造谣传谣、恶意操作等违法行为,将被依法查处大亚湾区开展房整治行动 惩治楼市网上造谣传谣行为大亚湾楼盘并通过新闻媒体进行曝光。

此次出台宣传广告样式审核制度,就是要从源头上堵绝,而且按照“宣传谁,谁负责”的原则整改,以开发商为整改责任,避免了“中介说的与我无关”的责任推诿,可以有效防止楼盘宣传广告中的不实行为。

编辑 张克        

(作者:读特记者 陈海峰 通讯员 惠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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