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鹏警方成功拦截两宗针对财务人员诈骗案件,避免经济损失百万元
深圳晚报记者 伊宵鸿
2021-05-23 23:21

为遏制电诈案件高发态势,守护百姓手中的"钱袋子",深圳市大鹏公安分局一直在行动。近日,大鹏警方连接拦截两起专门针对企业财务人员的诈骗案件,成功避免对方经济损失百万元。

5 月 18 日,深圳某人力公司出纳小婷接到一个自称"税务工作人员"的电话,称有一封"税收延迟通知书"需到税务局领取,该"工作人员"声称添加 QQ 好友将电子版传给她。小婷与该"工作人员"互加 QQ 后,该"工作人员"将小婷拉进一个 QQ 群,群内两名"领导"开始聊起公司业务,并要求小婷截图公司账号余额,"公司领导"确认余额后,要求小婷马上转账 98.8 万到指定账号。小婷开始警觉,"领导"的行为不符合公司财务流程规范,而且小婷之前接受过反诈骗宣传,涉及转账汇款等必须要当面核对。正当小婷犹豫之际,大鹏公安反诈中心第一时间联系小婷,小婷恍然大悟,立即退群,挽损 98.8 万元人民币。

当日 17 时许,大鹏公安分局反诈中心接到深圳市公安局"反网络诈骗群"的指令,预警员联系到了财务人员丘某,原来丘某也遭遇了同样的诈骗手法,对方自称某银行的工作人员,来电称其公司有业务需要年审,丘某按照对方提供信息进入一个 QQ 群。群里一名自称为某银行企业专员,主动联系丘某确认公司经办人邮箱及银行账号。次日,有个和公司老总相同名字的人进群,要求丘某截屏公司流动资金到群里并转账到指定账号。丘某对 QQ 群里"老总"的要求心存疑虑,此时大鹏公安反诈中心预警员劝阻电话打入,骗局被识破,丘某所在公司未造成经济损失。

大鹏警方提示:财务人员汇款之前一定要通过电话或者面对面的方式确认对方的身份。各单位要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财务管理规章制度,大额转账汇款前必须经过当面或电话核实程序,在日常资金使用中,切勿以邮件、QQ、微信、短信等方式指令汇款,只要涉及转账汇款的,必须经电话或当面核实确认。凡接到领导使用新号码要求转账的,务必核实清楚。

编辑 庄思嘉

(作者:深圳晚报记者 伊宵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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